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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 发布机构 广安市司法局
  • 成文日期 2024-04-26
  • 发布日期 2024-05-08
  • 文号 广市司函〔2024〕7号
  • 有效性 有效

广安市司法局关于对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242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4-05-08 16:06 来源:广安市司法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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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林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建议》(第1242号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宝贵建议,我局高度重视,积极与会办单位就如何进一步健全完善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进行认真研究。现结合研究情况,对您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工作基本情况

(一)搭建“三级”实体平台,统筹法律服务全域覆盖。为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热线平台、网络平台建设,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目前,我市已建成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个,县(市、区)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6个,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已基本建成,形成覆盖城乡、均等互惠的现代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全市1715个村(社区均配备了法律顾问,覆盖率100%

(二)延伸“线下+线上”平台,实现法律服务融合发展。健全实体平台,以村(社区)法律顾问为基础,依托村(社区)党群服务活动中心等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并公示公共法律服务目录、村(社区)法律顾问信息等。提质热线平台,实现1234812345服务热线双号并行7×24小时服务,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充分发挥法治广安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作用,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网络与12348四川法网连接率达100%,建立村(社区)法律顾问微信和QQ工作群1000余个积极筹建全市掌上公共法律服务平台,逐步实现掌上办”“指尖办”“随时办,让群众举手能及、扫码能得,在家门口享受法律服务。

(三)构建律师调解平台助推法律服务提质增效。全面优化公共法律服务水平,加强基层社会治理引导法律顾问积极参与村务管理、疑难问题决策。充分发挥村(社区)法律顾问在维护基层稳定中的调解作用,实行律师调解与“一村一法律顾问”有机结合,预防和化解农村基层矛盾纠纷,将矛盾化解关口前移,共参与调解、排查矛盾纠纷104件,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建立村(社区)法律顾问定期“坐诊”制度,积极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帮助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满足基层群众法律服务需求,提高法律服务质效。

、存在的问题

一是法律资源不足。全市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共有500余名,但村(社区)有1715个,大多数法律服务从业人员一人联系多个村(社区),存在法律服务质量和服务效果不佳的情况。二是经费投入不足。村(社区)法律顾问多为公益性质,并未单独收取顾问费用,基层财政也难以保障,导致开展服务的积极性和实效性不高。

、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监督机制。修改完善《关于规范和加强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等文件,明确法律顾问工作职责、服务标准、服务形式、考核指标等,并将服务情况纳入年度考核、诚信服务记录和评先评优考察,将考核结果作为法律顾问是否续聘的重要依据。相关业务科(股)室和市律师协会负责加强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日常监督和专项督查,督促落实法律顾问“五个一”活动,及时掌握法律顾问实际服务情况,确保工作质效。

(二)整合服务资源,实行动态管理。建立以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室)、法律服务各业务信息系统融合发展工作格局引导律师事务所、律师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到法律服务资源不足地区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依托12348法网推进基层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建设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智能化水平。定期梳理全市1715个行政村(社区)法律顾问协议有效期情况,对即将到期的协议督促所涉乡镇(街道)、村(社区)及时续签,确保法律顾问始终做到全覆盖。将村(社区)法律顾问培训纳入年度法律服务行业培训,提升履职能力和服务质量。公示村(社区)法律顾问联系方式,建立微信、QQ群等线上法律咨询通道,并根据法律顾问的变动及时动态调整,不断增强乡村法律服务的精准性、时效性。

(三)积极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采用“线下+线上”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乡村法治宣传教育。紧贴基层群众生产生活实际,通过举办法治宣传咨询活动、法治文艺表演、张贴法治漫画挂图、刊发宣传板报等群众易于接受的普法形式,大力宣传与村民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使村民听得懂、学得进、记得住、用得上。充分运用新媒体平台,及时公布与基层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解读,利用“法治广播”村村响、播放法治短剧、法治微电影等形式,增强普法的趣味性,充分调动农民群众学法的积极性。

(四)强化工作经费,提高保障水平。做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各项经费保障争取村(社区)法律顾问经费纳入乡镇(街道)财政预算有序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协调发展。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在今后工作中能继续得到您更多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安市司法局

2024426

 

(联系人:蒋;联系电话:187841789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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