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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发布机构 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日期 2023-08-31
  • 发布日期 2023-08-31
  • 文号
  • 有效性 有效

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市政协六届二次会议第49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3-08-31 15:55 来源: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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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永亮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城市公园建设管理工作的建议》(第49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行业规范标准制定。为促进城市绿化事业发展,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我市2019年制定了《广安市城市绿化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2011日正式实施。《条例》中设置城市公园绿地绿化篇章,对城市公园规划设计、规模内容、审批程序、公园绿地指标、建设管理等提出明确的要求,将公园建设管理工作纳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同时,我局在借鉴省内外园林绿化建设管理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组织编制了《广安市乡土园林应用指南》《广安市四花建设植物选配指南》《广安市中心城区园林绿化管理标准(试行)》《四花建设专项规划》《广安市中心城区道路绿化建设导则》《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市园林绿化工程移交管理工作的通知》等配套标准和规范,为高水平、高质量推进广安城市绿化建设和管理提供了基本遵循和依据。

二、逐步提升公园绿地品质。一是高效推进“四公”建设。严格落实《广安市主城区公园、公厕、公交站、公共停车场建设三年行动(20212023年)实施方案》要求,大力推动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取得显著成效。累计成渠江红滩音乐公园、月湖邻里公园、长寿湖公园、五一公园等公园15个,完成高速路出入口、街头空地、背街小巷等29个重要节点景观打造,进一步弥补城区绿地数量不足、微空间绿化缺失的问题。2023年,计划建成公园9打造重要节点景观2个。二是匠心打造景观节点。以花境造景为手段,大力推进城市重要节点(出口节点)提档升级,目前已完成马石梯迎宾路口、市民广场云轨端口、广安东出口、朝阳大道重要节点花境打造工作三是不断完善公园内基础设施。开展城市公园专项提质行动,维修座椅、地砖、亭廊等30余处,安装游园须知、花草提示牌500余个,进一步完善服务功能,增强入园群众舒适感体验感。

三、拓宽绿化建设渠道。为搭建绿化平台、提高全民绿化意识,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城市绿化建设与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鼓励单位和个人以捐资助绿、认建、认养、植树、建林等方式参与城市绿化活动,我局牵头制定了《广安市公共绿地树木认种认养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明确了认种认养公共绿地树木范围,包括公园、广场、重要节点游园、道路绿地等;各级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各级城市园林绿化工作机构的职责职能、认种认养程序、资金管理、认种认养牌设置、信息档案以及禁止事项等。通过《办法》的实施,进一步拓宽城市绿化建设资金渠道,广泛凝聚社会力量积极投入城市绿化事业发展。

四、持续加大宣传力度。制定印发《条例》《办法》宣传实施工作方案,通过在政府网站,在广播、报纸、电台等传统主流媒体,在微信公众号、微信朋友圈、抖音号等新媒体进行广泛刊载;线下张贴宣传海报、设置宣传展板、悬挂宣传标语及现场解读等形式,在全市上下大力开展《条例》学习宣传教育,持续扩大《条例》实施的知晓率和影响力。截至目前,全市共设立宣传点150余处,发放《条例》单行本9000余册、宣传纸6万余份,张贴《条例》1万余份,接受现场咨询6000余人次,持续普及绿地保护法律法规知识,干部群众爱绿护绿意识全面提升。

五、不断提升护绿意识。自《条例》实施以来,群众植绿、护绿、爱绿文明新尚进一步养成,摇树摘花、棒打采果、践踏草坪等现象明显减少。市民积极参与以绿化公园为主体的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年平均参加义务植树近110余万人次,年均植树达400万余株。城区沿街单位、商业门店、居住小区自主开展绿化景观改造,实施屋顶绿化、外墙美化、家庭彩化,居民绿色生活空间进一步拓展

感谢您对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欢迎您一如既往对我们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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