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康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的建议》(第141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全市维修资金管理基本情况
根据职责分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全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维修资金”)的行业管理,市住保房产中心负责全市维修资金管理的监督指导,各县(市、区)、园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维修资金的监管。截至今年6月底,全市累计归集维修资金151124.01万元,累计使用5212.81万元,维修资金增值总额5916.29万元,全市维修资金管理逐步迈入“流程规范化、过程要件格式化、监督管理透明化”的轨道。
二、前期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完善配套制度
为规范我市维修资金管理,推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住建部、财政部165号令)落地落实,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强住宅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的通知》(广市建局〔2003〕487号)、《关于认真贯彻〈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广市规建局〔2008〕24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的通知》(广市房管〔2014〕2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广市建局〔2018〕124号)等文件,明确了维修资金交存、使用规定和应急维修范围、简化应急认定程序等。2023年3月,我局等14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广市建局〔2023〕43号),要求全市各地进一步完善维修资金管理机制。
(二)优化使用流程
一是优化业主表决方式,为解决业主“双三分之二”表决使用维修资金难题,我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广市建局〔2018〕124号),倡导业主大会在管理规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中可约定选用“委托表决”“集合表决”“异议表决”等多种方式进行表决,以降低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决策成本,提高业主使用维修资金的决策效率。二是简化应急维修程序,在广市建局〔2018〕124号文件中,明确规定了“电梯故障”、“消防设施故障”等8种可应急使用维修资金的情形,各县(市、区)、广安经开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受理应急维修申请资料后3个工作日内须作出审核决定,打通了维修资金应急使用“绿色通道”,有效提升了服务效能。
(三)强化使用监管
一是明确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住保房产中心、各县(市、区)、园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全市维修资金管理工作中的职责分工,并进一步明确各县(市、区)、园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维修资金使用中的严格资金申请程序、完善资金拨付手续等监管工作要求。二是在支取和使用过程中引入第三方审计复核,根据需要随时邀请专业技术机构对维修资金使用进行全流程监管,并将前三年支取总额或按小区规模支取反常的小区优先列入重点监管对象。三是严格落实维修资金使用事前事中事后公示制度,在实施维修前向业主公示维修项目、维修方案、资金预算等相关资料;维修过程中保留相关施工图片;项目竣工后在小区公示决算价格;维修资金管理机构收到资金拨付申请后,经审核通过并在小区进行7天资金拨付公示,公示期满业主无异议后再将资金拨付至施工方账户。四是严格执行维修资金使用拨付流程,在实施维修前须向维修资金管理机构提交维修项目预算表、业主同意使用维修资金花名册、维修工程施工合同等备案资料,经现场踏勘和资料审核通过后才能实施施工;项目竣工后,须向维修资金管理机构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维修后照片、竣工结算总价、工程造价(审价)鉴定意见书等结算资料,经审核通过后拨付维修资金。
(四)提高增值收益
为最大限度实现维修资金保值增值,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均与当地专户管理银行达成协议利率,按协定存款利率或大额定期存款利率方式进行增值保值,协定存款利率从原来的活期存款利率0.3%左右上升至1.15%—1.61%不等。截至今年6月底,全市维修资金增值总额5916.29万元,并及时将增值收益分配至业主账户。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完善维修资金管理政策体系
一是加强情况调研和政策研究,待中、省正在开展的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及细则修订工作完成后,及时修订完善我市相关配套政策,统一全市维修资金使用流程,进一步简化申请材料、减少中间环节、缩短审核时限、提高服务效能。二是强化住建、自然资源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协调联动,细化首期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交存情况的核验流程,确保维修资金应交尽交。三是加强各地落实相关政策文件的指导督导力度,充分倡导业主大会在管理规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中,自行约定选用委托表决、集合表决、异议表决等方式,切实破解业主表决难题。
(二)进一步提升维修资金监督管理透明度
一是全面开展住宅小区维修资金的清理排查工作,对摸排无法建立分户账的小区,逐个小区制定解决方案。二是增强维修资金管理使用的透明度,各地按规定每年至少一次与专户管理银行核对维修资金账目,按规定向业主公布维修资金交存、使用、增值收益、结存以及发生列支的项目、费用、分摊等情况。三是加快推进全市维修资金信息化建设进程,推动各地数据系统接入四川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监管服务平台,打通信息壁垒,并在此基础上逐步开展业主自主在线查询等便民服务。
(三)进一步加大维修资金政策宣传力度
一是加强对街道、社区、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业主的政策宣传,充分利用微信群、小区公示栏等开展维修资金基本制度宣传,帮助物业服务企业、业主正确认识房屋维修责任,知晓维修资金政策,积极参与维修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二是积极组织开展维修资金政策业务培训,提高维修资金管理机构、街道、社区管理能力和水平。
感谢您对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欢迎您一如既往对我们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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