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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发布机构 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日期 2023-08-31
  • 发布日期 2023-08-31
  • 文号
  • 有效性 有效

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市第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210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3-08-31 18:23 来源: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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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公共租赁住房供给与运营的建议》(第1210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公租房供给方面。市公租房保障实行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相结合2008年以来,全市政府投资建设公租房17241在保1.52万户累计发放租赁补贴4.5万户。2016年起,国家对常住人口低于100的中小城市新建公租房不再给予政策支持,而我市财力偏弱,新建公租房筹资困难,目前暂无公租房建计划。为解决应届毕业生、有一定工作年限的各类引进人才及来广务工人员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我市加大了租赁补贴发放力度,2023年我市计划发放公租房租赁补贴共800户;同时,我市正在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十四五期间我市拟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2700套,其中,2023年计划实施项目8个、1641套(教师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7个、1379)。

(二)公租房运营方面。各地已因地制宜出台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对申请流程、申请条件、分配管理等予以明确,建立了严格的“三审核、两公示”制度,保证了公租房公平善用。根据保障对象收入情况,形成差别化租金管理,比如广安区按照市场租金的20%50%70%三档收取租金,给予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最大租金优惠。同时,加强公租房退出管理,通过日常巡查、年度资格复审、专项整治等多种形式,加大对违规享受公租房实物保障、转租转借、擅自改变公租房结构、用途等违规行为的整治力度,促进公租房资源合理配置和有效轮转。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根据您的建议,结合全市公租房供给与运营工作实际,我市将重点采取以下措施:

(一)增大供给力度,优化住房保障体系加大租赁补贴保障力度坚持实物保障和货币补贴并重,在稳定实物配租的基础上,做好公租房租赁补贴提标扩面工作,进一步提升公租房租赁补贴保障能力摸清全市闲置公房、国企闲置土地、存量商品房的数量及分布情况做好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储备和分步实施。同时,积极争取中央及省级奖补资金及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资金支持,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形成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为主体的2+X”住房保障体系

(二)加强分配管理,提高公租房使用效率。严格执行准入标准,进一步完善联合审核机制,推进申请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通过社区、街道和民政、住建等单位层层把关,“群众+舆论+纪检”监督,做到分配公平、公开、公正。开展“蜀安居”公租房管理系统业务培训,持续完善“两张清单”,建立房源和保障对象数据库,提升公租房信息化管理水平健全完善退出管理制度,加快出台《广安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常态化开展公租房分配管理专项整治,推广智能化门禁系统建设,动态更新失信家庭档案,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保障对象予以惩戒,确保公租房分配管理公开、公平、公正

(三)提升居住品质,增强保障对象幸福感。强化公租房全生命周期管理,结合老旧小区改造政策,通过修建无障碍通道、加装电梯等方式,推动老旧公租房配套设施提档升级,让城镇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等住房困难群体实现从“有居”到“优居”的转变。同时,建立公租房质量风险防控机制探索为公租房购买专属保险定期排查消除安全隐患推进“政府+保险”管理,筑牢保障对象安全屏障

感谢您对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欢迎您一如既往对我们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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