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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发布机构 广安市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2025-02-21
  • 发布日期 2025-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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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政策问答

发布日期:2025-02-21 16:49 来源:广安市生态环境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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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为什么要对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进行修订?

答:2022年印发的《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广安府办发〔2022〕28号)预警分级指标、预警信息发布提前时间和移动源管控要求等与上位文件要求存在差异,需要修订确保保持一致。

问: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规则有什么变化?

答:统一以空气质量指数(AQI)为预警分级指标,取消以细颗粒物(PM2.5)浓度和臭氧(O3)浓度作为预警分级指标。因臭氧(O3)造成的重污染天气,及时向社会发布健康提示信息,加强对挥发性有机物(VOCs)和氮氧化物(NOx)排放源的日常监管,不作强制性减排要求。因沙尘、山火、国境外传输等不可控因素造成的重污染天气引导公众采取健康防护措施。

问: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工业企业怎么采取减排措施?

答:执行重污染天气工业源应急减排清单相应的预警减排措施,涉气企业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采取降低生产负荷、停(限)产、加强污染治理、大宗物料错峰运输等措施,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量。

问: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群众采取的健康防护措施有那些?

儿童、孕妇、老年人和患有心脑血管、呼吸系统等疾病的易感人群留在室内,确需外出的,采取必要防护措施。一般人群减少户外活动和室外作业时间,如不可避免,应采取防护措施。当地教育部门指导幼儿园、中小学校合理调整教学计划,尽量安排室内课程。督促指导医疗机构增设相关疾病门诊、急诊,增加医护人员。重污染天气时应停止举办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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