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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 2023-05-15 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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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安市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工作方案的通知》的政策问答

发布日期:2023-05-15 16:30 来源:广安市财政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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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实施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的目标是什么?

答:我市处于华蓥山地震带,易发生地震灾害,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愿参保、财政支持、保障民生”的基本原则,为加强政府资源和保险资源的整合,调动更多社会资源用于防灾减损,拓宽灾后重建资金渠道,逐步形成财政支持下的多层次巨灾风险分散机制,逐步完善我市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同时,为特殊优抚群体提供基本保额的地震巨灾保险保障,防止“因灾返贫”现象发生。2020年后,要实现农村散居五保户、城乡低保对象、贫困残疾人等特殊优抚群体承保覆盖面为100%,普通居民承保覆盖面为100%的工作目标。

问:财政是否会对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给予补贴?

答:会。为鼓励城乡居民积极参保,财政将给予保费补贴。城乡普通居民按照基本保额参保时,保费支出由投保人个人承担40%,各级财政承担60%。其中:省级承担30%,扩权县(市)财政承担30%,非扩权县(广安区、前锋区、广安经开区)由市级财政承担5%,区级财政承担25%。农村散居五保户、城乡低保对象、贫困残疾人等特殊优抚群体的基本保额参保保费由财政全额承担。其中,省级承担50%,扩权县(市)财政承担50%;非扩权县(广安区、前锋区、广安经开区)由市级财政承担10%,区级财政承担40%。投保居民可参考房屋市场价值,根据需要与承保机构协商确定保险金额,但超出基本保额以外的参保保费,由投保人个人承担。

问:如何购买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

答:根据全国统一规定,由中国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共同体负责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承保机构按照规定计提资金转入地震保险基金,实现资金累积。人保财险广安市分公司负责我市承保工作。农村住宅保险基本保额为20000元/户、保险费为22元/户,城镇住宅保险基本保额为50000元/户、保险费为9元/户。保险期限为1年,到期分年续保。投保人可将保险单中载明地址内的住宅及室内附属设施,不包括室内装潢、室内财产及附属建筑物作为投保标的。同一保险标的保险金额累计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人民币,超过部分无效。其中,钢混结构最高保险金额100万元,砖木结构最高保险金额10万元,其他结构(如土坯)最高保险金额为6万元。

问:如果保险标的因地震造成损坏,如何获得赔付?

答:承保机构按照《四川省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工作方案》《四川省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条款》规定,发生了投保标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由保险人或经保险人同意的理赔专业人员依据《国家建(构)筑物地震破坏等级划分标准GB/T24335-2009》的规定定损,并根据破坏等级分档理赔。对Ⅳ级(即严重破坏)及Ⅴ级(即毁坏)住房按保险金额的100%核定损失,对Ⅲ级(即中等破坏)住房按保险金额的50%核定损失,并根据保险赔偿机制和风险分担机制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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