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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 2020-06-30
  • 发布日期 2020-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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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效性 有效

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关于2020年我省丰水期试行居民生活用电电能替代价格政策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6-30 15:23 来源: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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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县发展改革局,广安经开区、枣山园区、协兴园区经发局,国网广安供电公司,四川广安爱众股份公司,广能集团四方电力公司:

现将省发展改革委《关于2020年我省丰水期试行居民生活用电电能替代价格政策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0〕33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广安市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广安府发〔2019〕3号)文件精神,四川广安爱众股份公司、岳池爱众电力公司2020年丰水期参照四川电网标准,继续试行居民生活电能替代电价政策,所需电价空间多渠道筹集。

附件: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20年我省丰水期试行居民生活用电电能替代价格政策的通知

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6月30日

川发改价格〔2020〕334号关于2020年我省丰水期试行居民生活用电电能替代价格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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