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背景
《献血法》自1998年施行以来,我国全面建立自愿无偿献血制度,形成政府领导、全社会广泛参与的无偿献血工作格局。26年来,广大无偿献血者无私奉献、踊跃捐献血液,我国无偿献血量和献血人次持续增长,实现临床用血全部来自公民无偿捐献。2023年11月,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六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无偿献血者激励奖励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急发〔2023〕20号),提出“加快推动‘三免’政策落地实施。2022年5月8日,《四川省红十字会条例》正式施行,其中第四十五条规定,获得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终身荣誉奖、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奉献奖的个人凭相关证件,可享受一定的优待政策。为切实落实无偿献血者和造血干细胞捐献者相关激励奖励政策,在全社会努力营造关心关爱无偿献血者、造血干细胞捐献者的良好氛围,助力健康广安建设,结合我市实际,经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国资委和市红十字会研究,共同制定《广安市无偿献血和造血干细胞捐献者享受相关减免政策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广安市无偿献血和造血干细胞捐献者享受相关减免政策实施方案》共分七部分。
第一部分指导思想,明确方案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目的、意义。
第二部分享受主体,明确享受“三免”政策的人员对象及执行有效期。
第三部分享受范围,明确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的线路范围、免交普通门诊诊察费自费部分的医院名称、免市内政府投资主办的A级旅游景区门票的名单及季节性要求。
第四部分组织实施,明确方案涉及的相关单位职责分工和资金保障。
第五部分办卡流程,明确“无偿献血荣誉卡”的申办、审核、补办、年审等相关要求。
第六部分工作要求,明确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协同推进,加强宣传引导,加强监督管理和精心组织实施等工作要求。
第七部分其他事项,明确方案执行过程中的注意事项和所涉及的风险防控。
三、常见问题
(一)哪些人可以享受“三免”政策?
答:在广安市参加无偿献血或造血干细胞捐献,并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个人发放“无偿献血荣誉卡”,凭卡分类享受“三免”政策。
1.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金、银、铜奖),效期3年;全国无偿献血终身荣誉奖、全国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终身荣誉奖,终身有效。
2.全国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奉献奖获得者,效期3年;全国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特别奖获得者,终身有效。
(二)“三免”政策具体内容是什么?
答:1.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持有“无偿献血荣誉卡”的本人,在广安主城区刷卡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具体线路为广安交旅集团运营的一票制公交路线(旅游专线、定制公交、其他专线除外)。其他县(市、区)可结合实际,参照制定当地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的优惠政策(公交线路包括1—17路和夜班2路、5路、13路)。
2.免交普通门诊诊察费自费部分。持有“无偿献血荣誉卡”的本人,在广安市二级甲等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就诊时,免交普通门诊诊察费自费部分(收费编码:110200001,不含专家门诊、特需门诊、慢性病门诊等)。使用流程为:持“无偿献血荣誉卡”的本人到相关医疗机构门诊窗口现场挂号,门诊窗口工作人员进行信息核验并做好登记备案,其在医疗机构就诊时,挂号、排队等程序仍按医疗机构正常就医流程进行(医疗机构名单见方案附件1)。
3.免市内政府投资主办的A级旅游景区门票。持有“无偿献血荣誉卡”的本人,在游览由政府投资经营的国家A级以上景区时,免景区首道门票。国家法定节假日和7—8月,华蓥山旅游区门票5折;1—6月、9—12月华蓥山旅游区门票免费(旅游景区名单见方案附件2)。
(三)“无偿献血奉献卡”首次办理方式?
1.信息登记。“无偿献血荣誉卡”为自愿申领卡。自愿申领人员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和近期2寸免冠电子照片到属地县(市、区)红十字会(享受主体二)或各献血点(享受主体一)进行信息登记,填写《广安市“无偿献血荣誉卡”自愿申领登记表》,提交信息资料。初次办理统一登记时间为2025年5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广安市“无偿献血荣誉卡”自愿申领登记表见方案附件3)。
2.信息审核。各县(市、区)红十字会或献血点汇总登记表,分别报市红十字会、市中心血站进行信息审核,核实后通过微信公众号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3.卡片制作发放。公示期满无异议,交由广安交旅集团按市中心血站要求统一制作卡片。制卡工作完成后,由市中心血站集中领取,按照属地原则分发各县(市、区)红十字会或献血点,再具体发放给个人。发放时,做好领取者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验证和领取登记。卡片发放完毕后,各县(市、区)红十字会或献血点将领取登记汇总表报市红十字会、市中心血站,会同申领登记表一并存档。
(四)“无偿献血荣誉卡”损坏、遗失怎么补办?
“无偿献血荣誉卡”实行一人一卡一号。丢失或损坏,自新卡办理后,旧卡挂失注销;若卡遗失,持卡人应及时到广安交旅集团指定服务网点挂失注销,如未及时挂失,造成他人冒用,持卡人将承担相关后果并被取消持卡资格。补换卡者,应到市红十字会和市中心血站核实造血干细胞捐献、个人献血获奖情况,核实信息无误后,由本人携带身份证、近期2寸免冠电子照到广安交旅集团服务网点补办,补卡费用由办卡人自行承担。
(五)“无偿献血荣誉卡”可以借给他人使用吗?
“无偿献血荣誉卡”采用实名制办卡方式,仅限本人使用,不得冒用或转借他人,一经发现,取消持卡人资格;对使用伪造“无偿献血荣誉卡”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免费就医、游览景区的,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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