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广安经开区生态环保与乡村振兴局,局安委会成员科室:
现将《2025年全市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广安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5月12日
2025年全市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25年全市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坚决预防和遏制农业生产安全事故为目标,聚焦畜禽养殖、农村沼气、农业机械等12个重点领域,纵深推进农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不断健全责任体系,强化排险除患,从严打非治违,广泛宣传教育,切实维护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一、坚决树牢安全发展理念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将有关指示批示和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列入党组会第一议题,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干部教育培训和宣传工作重要内容,进一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红线意识。及时传达学习各级有关安全生产重要会议、文件精神,研究提出贯彻落实措施。坚持定期研判安全生产形势,每月召开1次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二、全面压实安全生产责任
将安全生产作为部门重点工作,修订完善2025年局安委会领导干部人员组成和职能职责。压实市、县行业部门监管职责,发挥好农业行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和专家委员会作用,依托专委会、专家常态化开展“监管+专家”指导服务。压实畜禽养殖企业(场户)、农村沼气工程企业、水产养殖企业、农机合作社等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督促指导其主要负责人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和法定的七项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加大安全生产资金、人员等保障力度。进一步完善基础管理台账,健全行业部门、属地管理、企业主体和全员责任链条。
三、纵深推进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持续推进农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抓好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宣贯,按照省安委会、省农业农村厅制定的重点领域安全生产检查事项清单,建立完善安全隐患动态清零和责任倒查工作机制。对重大隐患未整改造成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依法依规追责问责。督促指导畜禽养殖业主、农机合作社等生产经营单位对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常态化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改,督促指导企业严格落实《广安市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管理办法》,实行清单制管理并动态更新整改情况,推动动态清零重大事故隐患。加大与应急管理、公安交警、交通运输等部门的信息共享、联席会议、联合检查执法力度,推动完善部门共管共治机制。
四、突出抓好重点领域安全监管
(一)抓好农业有限空间安全监管。全面宣贯《四川省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健全完善行业部门和企业有限空间安全管理制度;加大农业有限空间“双包双联”“两查三服务”和清掏池“报备制”推广力度,落实有限空间“三五七”工作法;督促指导畜禽养殖业主、沼气工程业主等全面辨识畜禽粪污贮存池、沼液暂存池等有限空间安全隐患,完善风险标识标牌、防护栏等物理防护设施,以及劳动防护用品、安全设备配置;推广电子围栏等池周信息化防控技术;组织开展畜禽养殖粪污池、农村沼气农业有限空间安全专项整治,强化外包作业安全管理。推进废弃农村户用沼气报废填埋。
(二)强化农机安全源头监管。严格规范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牌证核发、驾驶人考试发证和安全技术检验;开展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存量档案清理;对手扶变型运输机等只有运输功能、无农田作业功能的拖拉机停止注册登记;坚持拖拉机“亮尾工程”;加强跨区作业机具及农机维修网点的安全管理;强化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事中事后监管;开展农机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抓好存量变型拖拉机清零后续监管,持续探索推进禁限行管控;落实农业农村、公安综合治理工作机制,积极参与全市道路交通安全“三清”行动,配合公安部门做好拖拉机道路交通违法违规行为查处,严查拖拉机牌证车辆违法违规行为;修订完善《农业机械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三)抓好水产养殖、渔业船舶领域安全防范。切实抓好岁末年初、汛期暑期、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安全防范,做好暑期、高温天气养殖水域孩童溺水防范。加强重点地区及安全风险隐患较多、安全意识氛围较差的水产养殖业主安全检查。加强渔业船舶管理,督促渔业船舶所有人按规定申请渔船检验,严禁渔业船舶违法违规开展作业。强化渔业船员培训,切实提升渔业船员安全操作和应急处置能力。
(四)抓好畜牧领域安全生产。大力推动畜牧安全生产设备更新改造,督促养殖企业(场、户)做好用电、投料等设施设备运行和供电线路等安全防范;推进小型屠宰场点拆停并转,严格屠宰场点资格审核,加快淘汰落后产能。督促指导屠宰企业定期开展风险辨识评估,加强涉氨畜禽屠宰企业、企业内部特种设备等安全隐患排查,切实化解风险隐患。大力推进饲料、兽药生产企业规范管理,结合饲料兽药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加强与应急管理等部门协作,组织开展饲料、兽(渔)药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重点强化涉粉尘爆炸区域及锅炉等特种设备安全防范。
(五)抓好农药领域安全生产。切实做好农药生产企业监督管理,加强安全生产制度建设检查。组织开展“百县千乡万户”科学安全用药培训活动,强化科学安全用药培训和指导服务。督促指导农药生产经营主体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检查营业场所是否与其他商品以及饮用水水源、生活区域等有效隔离,是否有与所申请经营农药相适应的质量管理、台账记录、安全防护、应急处置、仓储管理等制度。
(六)抓好其他重点领域安全防范。产地冷藏保鲜库方面,认真做好农业领域使用冷库安全防范有关底数摸排、宣传培训、警示教育等协同工作。农业园区、休闲农业(以农业生产为主体的体验观光农业)区域非A级景区、农业在建工程项目方面,督促相关地区和相关主体加强安全管理、安全培训、安全检查等,督促项目承建单位落实转包、外包安全责任,全面维护安全生产。积极参与推动行业相关领域“一件事”全链条专项整治。指导做好农用无人机等农业生产新产业、新业态的安全监管。做好对临水临崖、急弯陡坡等重点区域农业生产设施用房的安全隐患排查。常态化落实消防、动火作业、用电、用气等方面的安全管理要求。
五、严格安全生产监管执法
切实落实法律法规赋予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职责,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及行政检查的意见》和《四川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加强全省安全生产日常监管执法工作的若干措施》。组织开展规范涉企安全生产执法专项行动。将安全生产监督检 查列入执法检查计划,严格依法开展执法检查,推广“互联网+执法”、告知式执法,强化非现场监管执法措施,严厉打击船员不适任、渔船不适航、拖拉机无证驾驶、农业有限空间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等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开展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培训,定期公布农业安全生产执法典型案例,曝光严重违法行为。
六、加强教育培训和宣传引导
组织畜禽养殖、农业机械、农村沼气等重点领域行业部门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培训,组织新任农机监理员参加岗位培训、监理业务规范化培训等。积极组织参加农业机械技能比武、农业执法人员比武等各类技能提升培训或技能比赛,不断提升人员素质能力。组织农机合作社、畜禽养殖业主、农村沼气业主等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督促企业加强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深入推进安全宣传“五进”,认真组织202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积极参与各级安办组织开展的知识竞赛及其他安全相关主题宣传活动。积极推进农业行业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工作。组织开展畜禽养殖、农村沼气等重点领域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提升一线工作人员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技能。
七、严格事故调查处理
严格涉农突发安全事件报送要求,严禁迟报、漏报、瞒报、谎报。修订完善行业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加强安全生产举报工作持续推进有奖举报公告牌、举报奖励等制度。推动建立健全相关风险隐患防范处置工作机制,定期公布举报典型案例,引导社会公众参与安全管理。妥善做好事故现场处置、遇难者家属、受伤人员安抚善后工作。加强事故舆情监测和引导,做好行业安全生产领域信访维稳工作。
八、从严开展考核问效
认真做好国务院考核督查、省级综合督查检查的迎检备考及问题隐患整改。将安全生产作为省星级现代农业园区、区域性农机服务中心等评选指标,对发生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加强综合督查、专项检查、挂牌督办、提级调查、警示约谈及“两书一函”“三单一书”等手段的运用,不断提高安全生产工作有效性。对因安全生产重视不够、措施不力、在国考省检中被扣分或连续发生2起较大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地区或单位,依规开展约谈,依法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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