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安全生产专题部署会议精神,深刻汲取安全生产事故(事件)教训,切实做好安全生产防范工作,现对以下安全隐患予以曝光。
案例1:2月3日,广安市林业局对武胜县某乡镇开展检查时,发现该乡镇林缘可燃物清理工作进展缓慢,该局已督促其限期整改。
案例2:2月4日,广安市林业局对华蓥市某造林专业合作社林木采伐作业现场开展检查时,发现林木采伐工人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按照《四川省林草行业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参考指南》第四条第五款“进行木竹材采伐时,未给生产作业人员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措施,作业现场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采伐生产作业人员未严格落实《林木采伐运输安全通则》规定的伐木、打枝、造材、集材、装车等安全技术操作要求,未合理佩戴安全防护装备。”相关规定,该公司采伐作业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该局已对其下达整改通知,要求其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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