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启动以来,广安高度重视,认真部署,严格遵守普查规程,强化保护意识,创新方式方法,深化政策宣传,精心组织推进,为全面加强全市文化遗产保护奠定坚实的工作基础。
一、提前谋划,抓好统筹调度。主动谋划,提前部署。成立市、县两级党委和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同步组建四普工作专班,负责各辖区普查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精心准备、全面启动。积极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印发普查实施方案、普查宣传方案,组织梳理三普不可移动文物基础信息,发布《发现文物宝藏指南》,广泛征集新发现文物线索。整合资源、形成合力。联动住建、农业、水务等部门,推动行业资源的摸排梳理、信息共享和联合调查,高标准、高效率推进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
二、健全机制,压紧压实责任。建立定期研判调度机制。市、县两级普查办每周调度工作进度,每月通报实地调查进度,每季度召开工作推进会,及时协调解决普查难点、堵点问题,总结工作成效,安排部署下阶段任务。建立普查信息报送机制。规范各地信息审核报送流程,落实宣传工作联络员,每月分别发布内外宣信息2条,每季度推送3期工作简报,每半年召开1次宣传工作推进会。建立工作指导督查机制。市普查办定期开展“面对面”“点对点”实地巡回指导,通过下发督办通知、提示函和通报等形式进行专项督查,全面把控各地普查进度,确保四普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三、把准要求,切实提质增效。坚持实事求是,做好质量管控。严格执行普查标准规范,强化全流程数据质量控制,通过层层审核、逐级把关,全力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坚持普保联动,做好及时保护。实行边普查边挂牌,新发现1处文物便挂牌1处保护,认真落实文物保护相关责任,层层宣讲文物重要性,有力践行“应保尽保”。坚持全面体检,做好问题整改。通过复核第三次文物普查登记不可移动文物,摸清全市文物的保存现状和存在问题,并立即落实整改措施,切实做到普查全覆盖、整改无遗漏。截至目前,新发现文物15处,复查不可移动文物174处,采集录入信息18条。
四、强化保障,夯实普查基础。抓统筹,建强普查队伍,各地积极组建四普野外调查专业队伍,通过抽用、临聘、返聘、招募志愿者等方式,不断充实普查队伍人员力量,完善普查队伍人才结构。抓培训,提升业务水平。选派专业技术骨干参加中、省四普集中培训班,举办全市野外调查实地培训,切实做到普查队伍培训全面覆盖,普查人员专业素质不断提升。抓督促,落实四普经费。不断强化市级督察通报和部门协调沟通,全面落实落足市、县级四普工作专项经费。截至目前,全市建立普查队伍7支,专兼职人员达162人,共落实普查经费310余万元,全面保障四普工作稳步、持续、高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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