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广安市前锋区司法局大佛寺司法所以创建省级“枫桥式司法所”为抓手,深入推进落实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五年三步走”发展规划,坚持“三促”目标定位,以人民满意为标准,以防范风险、化解矛盾为主线,用心用情用力把司法行政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
立足基础,促和谐稳定。每月通过定期走访、电话询问、视频监控等多元化手段,实现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全方位、实时监管;同时积极开展各类帮扶教育活动,旨在帮助矫正对象解开心结、重回社会。2024年以来,在辖区走访社区矫正对象256人次,组织开展矫正对象集中教育8次,个别教育35次。
立足服务,促乡村振兴。定期列席街道(乡镇)党政联席会,就乡村振兴相关问题提供法律意见建议,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推动街道(乡镇)履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落实好法治乡村建设任务。高标准打造省级“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培育基地芦溪河法治文化公园、弘前大道法治文化长廊、农村法治文化院坝等法治阵地,助力乡村法治建设。今年以来,辖区内共组织开展法宣活动10次,提供法律顾问服务42次。
立足培育,促品牌打造。全面实施创新特色、创建品牌的“双创计划”,先后培育杜中学个人调解室、疑难纠纷巡回调解室等工作品牌,将人民调解工作前置下沉,融入乡村、社区、企业和群众当中,带动全区人民调解工作质效双提升,成功调处化解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20起,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涉及金额500万元,接待来电来访法律咨询200起。带动全区人民调解工作质效双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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