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园区发展改革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和市委六届十次全会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市场准入制度的意见》工作部署,深入落实市场准入制度,着力破除市场准入壁垒,服务构建开放透明、规范有序、平等竞争、权责清晰、监管有力的市场准入制度体系,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优化完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信息公开机制。认真做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宣传,通过专家解读、“送策上门”等方式,及时推广国家、省对口部门出台的本行业领域市场准入相关政策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在本部门官网、微信公众号、政府门户网站转发,出台贯彻文件),不断提升市场准入政策透明度和清单使用便捷性。
二、建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事项衔接调整动态机制。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要求,坚决维护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统一性、严肃性和权威性,对照清单目录,认真核查涉及本单位行政许可事项是否完全遵照负面清单规定实施,确保设立依据、审批流程、主管部门、管理层级、申请材料、批准条件等公示信息要素全面清晰上网,做好与国家、省级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相衔接。及时清理废除带有市场准入性质的行业负面清单,确保“一单尽列、单外无单”。因负面清单调整导致事项变更的,及时更新公布办事指南和相关文本,切实做好清单衔接调整工作。
三、全面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评估系列工作。建立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工作协调机制,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联动市级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园区,针对市场准入全领域各环节,常态化开展跟踪评估问效,切实提升市场准入效能。建立市场准入效能评估数据协调联动机制,依托12345热线、中国政府网、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天府通办等平台,结合数字评估、科学评估、无感评估等信息化手段,做实做细国家、省级效能评估前市级层面自查工作,避免市场准入落实举措在“体内循环”,保障数据采集全面、全程、全量展现。建立市场准入效能评估结果应用整改机制,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评估中发现的问题和短板,及时开展自查整改;强化评估数据分析运用,探索形成全市各部门、各地区效能评估指数“画像”,积极推动“以评促优”。
四、持续开展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典型案例归集、处置、反馈、通报和整改系列工作。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全面夯实监管责任,市级行业主管部门按季度排查归集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有关规定案例,重点排查清理是否存在违规审批禁止准入类、许可准入类事项,是否存在违规设置市场准入隐性壁垒等情况,并将相关案例于每季度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报送至市发展改革委。多方面归集违背清单要求案例,畅通12345政务服务热线等市场主体、行业协会意见反馈渠道并完善处理回应机制,搜集各种形式市场准入不合理限制和隐性壁垒线索,依照程序移交相关部门复核排查,并责令相关涉案主体限期整改。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按季度对地方违背市场准入制度情况进行排查,有关情况将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全国城市信用监测范围并向社会通报。
五、探索市场准入工作激励机制。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结合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建立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相适应的激励惩戒机制。根据市场主体信用状况实行分类、动态管理,对守信主体予以支持和激励,对失信主体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六、健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实施工作协同保障机制。请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把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加强市场准入规范管理,保障各类经营主体依法平等进入清单之外领域,严禁在清单之外违规设立准入许可、违规增设准入条件、自行制定市场准入性质的负面清单,或者在实施特许经营、指定经营、检测认证等过程中违规设置准入障碍,确保清单内事项“管住、管好、高效”,清单外事项“松开手、放到位、不失控”。健全完善相关工作机制,进一步破除妨碍生产要素市场化配置和商品服务流通体制机制障碍,持续推进市场准入相关工作落到实处。
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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