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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 发布机构 广安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 成文日期 2025-02-20
  • 发布日期 2025-02-20
  • 文号
  • 有效性

广安市文化馆(广安市美术馆)关于2025年《文化广安》内部资料排版印刷面向社会购买服务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2-20 01:31 来源:广安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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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广安市文化馆2025《文化广安》内部资料排版印刷需要,现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比选,兹邀请符合本次公开比选要求的供应商参选。

一、项目概况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广安市文化馆2025《文化广安》内部资料排版印刷项目。负责2025年四期《文化广安》内部资料的封面、内页图文、彩页设计及排版、印制工作。

(二)服务内容:

1.服务限价:不高于人民币6.2万元(含税)。参选人报价包含为完成交付项目所涉及的所有费用,包括运输费、运保费、人工费、安装费、设备费、仪器仪表费、耗材费、损耗费以及其他不可预见的费用等。

2.服务要求:专人设计、排版,保证排版设计符合要求。成品规格为大16开(210*285mm封面300g特种纸彩色烫银,内页72页,140g特种书籍纸,并将AI排版文件做成电子书(PDF等格式)。全年四期,每期印刷600,共计2400。专刊数量不受此限制,内页数量、印刷数量等价格按实际需要而定。

3.分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包件。

4.中选人数量:1名。

(三)服务期:合同签订日起至20251231日止。

二、供应商资格

(一)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1.参选人应为四川省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参选人需提供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范围涵盖本次采购内容。

2.参选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选后向比选人开具符合比选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4.资质要求:参选人须具有有效的《出版物印刷许可证》,且证书中的经营范围内包含“出版物印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参选

1.参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被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4.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6.在最近三年内有弄虚作假、串通参选、骗取中选情形的;

7.在最近五年内参与的采购活动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参选人须提供不存在以上情形的承诺函。

三、报送资料  

(一)提供企业法人证复印件1份;

(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三)《出版物印刷许可证》1份;

(四)如非法人递交资料,被委托人需有企业出具的授权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五)报价单原件1份;

(六)报价单、资质文件需分袋封装,资质文件现场初审,且所有资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四、报送资料截止时间及参选地点

(一)报送资料截止时间:从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261800止;

(二)参选地点:广安市青莲东街1号广安市文化馆709室;

(三)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8262125050

 

                       广安市文化馆(广安市美术馆)

2025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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