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生态环境部等18部委印发的《“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环固体〔2021〕114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无废城市”共建的指导意见》(川办发〔2022〕52号)有关要求,广安市等15个市纳入了四川省“十四五”期间“无废城市”建设名单。按照相关技术指南,我局组织起草了《广安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并已根据专家审查意见和市直单位、县(市、区)政府反馈意见修改完善。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现将《广安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4年7月17日前将相关意见和建议发送至电子邮箱gahbst@126.com,并留下您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后期向您反馈修改情况。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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