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物业服务市场秩序,构建全市物业服务行业诚信体系,促进物业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进一步加强广安市物业服务项目负责人的信用信息管理,结合我市实际,我局牵头草拟了《广安市物业服务项目负责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现向社会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期为20天;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时间内将意见反馈至我局。
一、公示时间
2024年6月26日—2024年7月15日
二、公示方式
网上公示(https://www.guang-an.gov.cn/gasrmzfw/c113313/pc/list.html广安市人民政府网)。
三、联系方式
(一)联系电话:0826-2361993
(二)电子邮箱:824099459@qq.com
电子邮件请注明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和目前的工作单位(或住址),我们对参与者的个人信息和建言内容严格保密。
附件: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安市物业服务项目负责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docx
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6月25日
相关附件: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