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灭火工作是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平衡的重要措施,通过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可以减少林木损失,降低环境污染,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但审计发现,部分地区森林防灭火工作开展情况不容乐观,亟待加强管理。笔者结合近年来的林业审计实践,分析森林防灭火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对策建议。
一、问题现状
一是防灭火物资管理不规范。部分地区未按《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草原防火物资储备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建立防灭火物资管理制度,未对物资进行入库登记和会计核算,存在防灭火物资过期未及时更换、物资储备不足防灭火物资账实不符等问题。
二是违规采用焚烧方式处置疫木。部分地区采取就近焚烧的方式处置疫木,但未按《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用火许可,甚至在禁火期焚烧疫木;部分地区直接由外包公司焚烧疫木,未按要求全过程监管,存在较大森林火灾风险隐患,同时部分疫木去向存疑。
三是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部分地区挪用森林草原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未按《全国森林防火规划(2016-2025年)》《四川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标本兼治总体方案(2020-2025年)》要求建设森林防灭火基础设施,如未开挖防火隔离带、未修建森林消防水池、防火检查站点和瞭望塔数量不足等,导致不能够及时发现和扑灭森林火灾。
二、原因分析
一是思想认识不够。部分地区在开展森林防灭火工作时存在“侥幸心理”,认为自己不属于森林防灭火重点区域,对相关工作安排部署不力、检查督办不够。
二是人员素质不高。许多地区森林防灭火岗位为公益性岗位,用于解决贫困户或残疾人就业,人员年龄较大、文化水平偏低,总体素质不够。
三是地方财力不足。在森林防灭火非高风险地区,财政在森林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物资保障等方面的资金投入大多依靠中省补助,而市、县财政配套较少或没有,森林防灭火物资存在短板。
三、对策建议
一是加强森林防灭火物资管理。各林业主管部门应建立完善森林防灭火物资管理制度,强化库存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定期更换过期物资,补充物资储备,提升森林防灭火保障能力。
二是规范开展疫木处置工作。各林业主管部门应建立完善疫木定点集中处置和全过程跟踪监管机制,规范开展疫木无害化处置,严防森林火灾和疫木流失。
三是完善森林防灭火基础设施。各地应加强思想认识,归垫挪用的专项资金,按照《全国森林防火规划(2016-2025年)》《四川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标本兼治总体方案(2020-2025年)》要求,逐步建设完善森林防灭火基础设施,提升森林火灾应对能力。
四是提升森林防灭火人员素质。通过专题培训、分期轮训等方式开展森林防灭火专题培训,及时清理超年龄和不能按要求到岗的工作人员,提升人员整体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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