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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其他
  • 发布日期 2024-01-23 17:18
  • 发布机构 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文号
  • 有效性 有效

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23 17:18 来源: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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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3年,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川办发〔2023〕10号)文件精神,秉持“优质公开”的理念,不断深化公开内容、强化公开作用、提高政策公开质量,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助推我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以来,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定期研究部署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狠抓工作落实的重要举措,有力地推动了政务公开工作有序高效运转。2023年,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四川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安市)等公共资源交易法定网站媒介主动公开工作动态、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土地矿产和国有产权交易信息等共计22749条,其中建设工程类信息2654条、政府采购类信息1448条、土地交易类信息316条、产权交易类信息328条、其他类交易公告17731条、工作动态信息27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按照《条例》要求,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断完善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流程,依法保障公众信息需求。2023年,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集中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政策栏目集中向社会发布,2023年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没有新增行政规范性文件,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0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工作机制,明确责任科室、公开内容、公开渠道、公开程序,坚持“谁公开、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实行信息公开责任清单管理,建立失职失责倒查和追究机制。

(四)平台建设情况。2023年修订更新1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修订更新1次机关简介,更新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链接。集中力量加强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安市)建设和管理,持续完善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息公开栏目建设,方便各方交易主体通过平台公开招投标相关信息,同步更新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安市),确保信息公开事项全面、准确。

(五)监督保障情况。2023年,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严格按照《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的“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要求,持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三审”制度,对文字内容、审发程序等实行专人监督和管理,做到了目标明确、责任到位,防止保密审查与信息公开发布脱节,做到了“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定期对各个栏目内容进行巡检,及时发现并核改错敏信息、断链和更新不及时栏目,确保不出现“四不”问题。2023年,未有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 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  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公开信息的全面性还有待改进,二是时效性有待提高。

 

下一步,我中心将严格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要求及时公开各类信息。一是加强部门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专业能力水平,增加专门人员、提高专业能力,确保信息公开全面、准确。二是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宣传效应,提高信息发布时效性。

六、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中心没有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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