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华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实施华蓥市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华府办函〔2021〕23号)文件中各项补偿标准制定的政策依据?
答:本文件系参照《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实施广安市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广安府办函〔2020〕93号)明确的各项补偿标准制定。同时对广安府办函〔2020〕93号文件未进行明确的补偿项目,如乳胶漆、室内圈舍、琉璃瓦、室内固定木板楼(预制板楼)的补偿价格,由华蓥市政府结合实际情况研究后决定,并公布实施。
问:《华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实施华蓥市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华府办函〔2021〕23号)文件的适用范围?
答:华蓥市范围内征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确定适用本标准。在执行过程中,法律法规及上级政策文件对相关具体事项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问:征地拆迁补偿的建(构)筑物必须具备的条件?
答:征地拆迁补偿的建(构)筑物必须具有合法手续、正规成型和有使用价值。所有违法违章的建(构)筑物、迁建后未拆除的建(构)筑物和废弃的设施、住宅周围的自然道路、坎沟、天然石坎(坝)一律不予补偿。
问:鱼池、水池如何计算补偿?
答:对鱼池、水池等砌筑的堡坎体积进行计算,根据不同类型的堡坎按对应标准计算补偿。
问:彩钢房如何认定、如何补偿?
答:在农村集体土地上的彩钢房一般系四周由砖墙砌筑,屋顶为彩钢棚(彩钢皮),且层高超过2.2米的固定建筑物,按照300元/㎡进行补偿。
问:房屋地基如何补偿?
答:若房屋已经建成,其地基作为构成房屋的一部分,已计入房屋重置价进行补偿,不再重复进行补偿。个别农户经过批准房屋仅修建地基,则该部分地基参照文件明确的堡坎对应项目标准进行补偿。
问:对规定标准以外的补偿项目如何进行补偿?
答:对规定标准以外的补偿项目,应参照规定标准中相近情况补偿;不能参照的,由征地拆迁实施单位(乡镇、街道)核实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报市征地领导小组会商后确定补偿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