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为有序推进华蓥市旧城成片改造,完善城市综合服务功能,提升城市品质和人居环境,推动城市更新和开发建设方式转型,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华蓥市旧城成片改造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二、起草过程
市委市政府安排市自然资源林业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相关单位就旧城成片改造出台相关引导性、规范性政策。2023年5月经广泛征求意见、结合上级规划与华蓥实际,反复修改,形成《管理办法》初稿。市政府肖荣幸副市长于2023年5月、6月、8月分别多次组织自然资源、住建、司法等单位召开专题研究会,并对内容进行了修改完善。
三、主要内容
《华蓥市旧城成片改造管理办法(试行)》主要包括改造范围认定、容积率的确定、容积率奖励、调整车位配比、土地出让金缴纳方式等五部分。
(一)旧城成片改造范围认定。本办法所称旧城成片改造范围为双河街道、华龙街道、古桥街道建成年代较早、失养失修失管、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社区服务设施不健全,实施单独开发的居住、商业地块。
(二)容积率的确定。由于历史原因,对土地出让合同、批复文件等未明确容积率的居住或商业国有建设用地,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根据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房产证或已批扩初方案等有关部门实际批准的相关手续其中较高者认定容积率,认定值超过2.2的,按认定值确定,认定值低于2.2的,按2.2确定。对土地出让合同、批复文件等明确了容积率的国有建设用地,以相关约定或批复为准。
(三)容积率奖励。对项目方案设计中,绿地率超过最低控制标准,集中面积不小于30平方米且直接贡献作为公共绿地的,每提供1平方米公共绿地的,可奖励2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具体绿地面积计算按照《广安市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2020)绿地率计算规则执行)。奖励的建筑计容面积总量不超过原核定总计容建筑面积(建设用地面积乘以核定容积率)的3%。为社会公众提供地面有铺装的城市公共开放空间,经规划、建设和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核定,在符合消防、卫生、交通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每提供1平方米公共开放空间可奖励1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奖励的建筑计容面积总量不超过原核定总计容建筑面积(建设用地面积乘以核定容积率)的2%。核定计容建筑面积与以上两种情况累计奖励的计容建筑面积之和不得突破规划控制的容积率指标。
(四)适当调整车位配比。居住或商业地块,在设计方案中,可结合区域实际,每100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车位建设比例在0.6—1.2个合理设置。
(五)分期补缴土地出让金。可分期补缴土地出让金,补缴土地出让金不高于200万元的,应在市政府批复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缴清;高于200万元不超过500万元的可分期补缴土地出让金,首次缴纳时间应在市政府批复之日起30日内,首次缴纳比例不得低于全部补缴土地出让金的50%,剩余价款需在市政府批复之日起180日内缴清;500万元以上的首次缴纳时间应在市政府批复之日起30日内,首次缴纳比例不得低于全部补缴土地出让金的50%,剩余价款需在市政府批复之日起1年内缴清。
川公网安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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