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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应急保障组织机构及职责
华蓥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2025年02月08日 发布时间:2025-02-08 16:00 来源:华蓥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浏览量:   【字体:

一、市级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组织机构

华蓥市应对旅游安全事件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作为市应急委的专项指挥部指挥市政府分管旅游工作的副市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局长、市应急管理局局长担任。市指挥部成员单位由市委宣传部、市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市外事和港澳事务办、市侨务办、市台湾事务办、市发展改革局、市民宗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林业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气象局、市经济信息化局、市消防救援大队等单位组成,视应急处置工作情形需要,指挥部可调整增加相关成员单位。

市应对旅游安全事件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于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以下简称市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由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局长兼任,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应急局各1名分管副局长兼任副主任。

突发旅游安全事件发生后,市指挥部根据情况,设立华蓥市旅游安全事件现场指挥部(以下简称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指挥长由市指挥部根据实际情况指派。

(二)组织机构职责

1)市指挥部主要职责

①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广安市委市政府、华蓥市委市政府关于旅游安全和应急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研究部署全市旅游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突发事件应对等工作。

②负责统一指挥、组织、协调全市一般突发旅游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研究决定突发旅游安全事件应急救援重大事项。

③督促各乡镇(街道)、各成员单位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旅游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其他重大事项的落实情况。

2)市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

①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广安市委市政府、华蓥市委市政府等有关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部署,督促市指挥部成员单位落实旅游安全监管和应急管理行业主管责任,督促各乡镇(街道)落实旅游安全管理属地责任。

②按照市指挥部要求,负责全市突发旅游安全事件应急处置的综合协调,及时传达和落实市指挥部各项决策和指令并跟踪督促执行。

③负责市指挥部日常工作。

④承办市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3)现场指挥部主要职责

在市指挥部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指挥现场抢险、救援、人员疏散等应急处置工作。

4)市指挥部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突发旅游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宣传报道、舆情监测和舆论引导、指导相关部门做好信息发布工作,负责把握突发旅游安全事件网络宣传工作的正确导向,指导协调网站做好网络新闻报道;指导事件调查处置部门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加强对互联网信息的管理和网上舆论引导。

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统筹网络舆情管控工作,指导涉事单位做好突发旅游安全事件网络舆情监测、处置工作。

市外事和港澳事务办:负市内涉外(含港澳)突发旅游安全事件和境外涉我市游客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市侨务办:负责指导协调突发旅游安全事件的涉侨人员的处置工作。

市台湾事务办:负责指导协调突发旅游安全事件中涉台人员的处置工作。

市发展改革局:负责统筹指导市级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应对突发旅游安全事件救灾物资的储备及监督管理。

市民宗局:负责宗教场所开展旅游活动的安全监管、应急管理和突发事件处置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涉旅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和治安管理;在节假日等重要时段指导做好涉旅交通疏导、分流、管制;参与协助突发旅游安全事件应急救援,负责应急响应时现场治安警戒、人员疏散、秩序维护工作;参与突发旅游安全事件调查;对涉嫌违法犯罪案件依法进行查处;督促指导各乡镇(街道)派出所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旅游安全防范工作。负责指挥调度相关救援力量开展涉旅森林火灾扑救、抢险救援;参与重要旅游会议、大型旅游活动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承担涉旅森林火灾预防、安全宣传教育、监督执法以及火灾事故调查处理等相关工作。

市自然资源林业局:负责组织开展涉及旅游行业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参与因地质灾害导致的突发旅游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通报发布地质灾害风险预警信息。负责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等开展旅游活动的安全监管、应急管理和突发事件处置工作。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组织开展涉及旅游行业房屋建筑、燃气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参与因房屋建筑崩塌、燃气泄漏导致的突发旅游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道路、水路客运领域涉旅活动的安全监管、应急管理和突发事件处置工作;负责储备和组织协调运力,为旅游安全事故救援和重点物资紧急运输提供运输保障;负责道路、水路客运企业经营旅游活动的安全监督管理。

市水务局:负责水利风景区开展旅游活动的安全监管、应急管理和突发事件处置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涉及旅游行业防汛减灾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参与因水旱灾害导致的突发旅游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通报发布水旱灾害风险预警信息。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农村地区开展旅游活动的安全监管、应急管理和突发事件处置工作。

市商务局: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餐饮、住宿等商贸服务业涉旅活动的安全监管、应急管理和突发事件处置工作。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承担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牵头建立完善市突发旅游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监督、指导、协调指挥部成员单位做好旅游安全监管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收集、整理、汇总、上报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突发旅游事件信息。

市卫生健康局:负责突发旅游安全事件紧急医学救援和现场卫生防疫等工作;负责指导旅游企业做好传染病防治和疫情防控工作;组织开展伤病员转运工作;通报发布卫生风险预警信息。

市应急局: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相关专(兼)职救援队伍开展突发旅游安全事件应急救援;组织、指导事故灾难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依法查处有关违反安全法规行为;协调指导受灾受困游客的临时安置、生活救助等工作。

市场监管局:负责督促指导相关旅游企业做好食品安全和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负责组织、指导涉旅食品安全和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负责组织指导旅游安全事发地市场秩序的维护和职能职责内消费者投诉举报的处理。

市经济信息化局:组织协调突发旅游安全事件现场处置的应急通信保障工作。

市气象局:通报发布气象预警信息。

市消防救援大队:负责指挥调度专业救援力量开展旅游突发事件救援和涉旅消防应急处置工作;负责依法对旅游企事业单位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开展涉旅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火灾事故调查处理相关工作;承担涉旅重要会议、大型活动消防安全保卫工作。

各成员单位还应完成市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各乡镇(街道)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各乡镇(街道)在市指挥部和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和指挥本辖区的突发旅游安全事件工作,其具体成员和职责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设置。各乡镇(街道)应建立突发旅游安全事件应对机制,规范辖区内突发旅游安全事件的应对工作。

三、旅游企事业单位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各旅游企事业单位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政策文件,履行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法定职责和义务,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本企业(单位)突发旅游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制定本企业(单位)突发旅游安全事件应急预案,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人员和装备,组织开展安全培训和应急救援演练,按规定及时报告突发旅游安全事件信息;组织开展突发事件初期处置和善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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