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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蓥市公安局关于市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第3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 2025-11-06 10:43   来源: 华蓥市公安局   浏览量:     【字体:

邓丹丹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城区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管理的建议》(第3号建议)收悉,现函复如下:

近年来,电动自行(摩托)车较为普遍,成为市民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之一,在给市民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存在诸多问题,随意混行、抢道、超员超载现象较为普遍,易造成群死群伤事故发生,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较大隐患,成为城区道路交通管理的不稳定因素。鉴于此,我局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推动源头整治到位。一是紧盯产销链条。定期对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销售商家开展检查,依法严处销售不符合和国家标准、未经认证或存在改装情况的电动自行车商家,源头遏制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加强对非机动车销售、维修店的排查,严格督促落实新车上户登记,杜绝超标、无牌无证、不符合国家标准摩托车、电动车上路行驶。截至目前,累计出动执法人员64人次,检查电动自行车销售商家70家次,立案查处违法行为2起。二是完善法律体系。我局已向上级部门反馈问题,广安市级部门已到各地实地调研并征求意见,目前广安市公安局已组织召开《广安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草案)》立法听证会。《广安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后,我局将积极宣传执行,并结合我市管理现状,出台相关规定,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三是强化宣传教育。结合“七进”开展宣传教育工作,积极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参与、支持电动车违法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宣传人员深入村社,针对电动车使用群体开展经常性宣传活动。通过悬挂标语、LED广告等方式进一步扩大街面、路面宣传活动覆盖范围。截至目前,共发放宣传单8000余份、展板12块、悬挂标语10幅、LED播放6条

二、推进协同共治到位。一是建立联合执法机制。由市公安局牵头,联合市交通局、市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建立常态化联合执法机制,定期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期间,共开展联合执法6次。二是建立数据共享机制。整合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的相关数据,建立涵盖非机动车登记注册、行驶轨迹、违法记录、销售信息等内容的非机动车管理数据库,实现数据的实时共享和交换。三是建立政企共管机制。针对外卖、快递、园区企业等高频使用非机动车的行业,联合行业主管部门、企业建立“政企共管”机制,定期召开安全约谈会,督促企业落实道路交通安全主体责任。组织行业从业人员参加交通安全培训,通过案例警示、法规宣讲等方式强化教育效果。

三、推进路面严治到位。一是提高交警管事率。推行“高峰站点、平峰巡线”动态勤务机制,在早晚高峰时段增派警力驻守学校、医院、商场等交通流量大的路口,平峰期以铁骑巡逻视频巡查等方式扩大管事覆盖面,确保重点时段、路段“见警察、见警车、见警灯”。二是强化科技支撑。在城区主要路口、路段增设高清监控摄像头,自动抓拍非机动车闯红灯、逆行、不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实现24小时全时段监管。三是优化道路设施。结合城区道路实际情况和非机动车出行需求,科学合理规划非机动车道。在道路改造和新建工程中,严格按照标准配套建设非机动车道,安装非机动车道隔离护栏。针对较宽的道路,在道路中央设置安全岛,作为非机动车二次过街的临时停留区域,并配备相应的警示标志,提高非机动车过街安全性。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加强城区电动车管理,为广大市民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满意度。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恳请您继续加强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华蓥市公安局

2025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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