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5-11-06 10:06 来源: 华蓥市农业农村局 浏览量: 【字体:大 中 小】
张海锋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梅花鹿特色产业融合发展的建议》(第72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广安市御珍畜牧发展有限公司于2023年建成投产的梅花鹿养殖基地,位于高兴镇李子垭村8组,占地40余亩,主要从事梅花鹿养殖及其相关制品加工、销售,现存栏梅花鹿100头左右,生产销售鹿茸、鹿鞭、鹿血等制品。
该养殖基地受得市委、市政府领导重视,多次现场视察并提出建议,将该养殖基地纳入2025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予以支持(华财农〔2025〕6号文件)。该养殖基地计划在2025年总投资180万元,其中2025年省级财政乡村振兴转移支付奖补资金80万元,业主自筹100万元。建设内容:一是新建鹿圈4个(含钢丝网围栏),面积4000㎡左右;新建4个鹿棚,其中1个鹿棚设上下层建设,上层作为观景台,其内配套设施投喂设备、钢结构等。二是改建2个鹿棚及其内部配套设施投喂设施设备等。三是引进梅花鹿50头。四是其他配套设施设备建设。
截止6月30日,该养殖基地已完成了鹿圈、鹿棚的建设,已预定梅花鹿20只。
三、对建议的回复
建议一:政策扶持,优化环境。建议农业农村等部门加大资金支持力度,设立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梅花鹿产业发展,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加强养殖基地、加工园区、观赏园区、周边道路、水电配套等基础设施建设,为产业发展提供保障;加强梅花鹿养殖、加工、营销等方面的专业人才的指导和培养,为产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回复如下:该养殖基地已纳入2025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予以支持(华财农〔2025〕6号文件),同时华蓥市农业农村局与广安市御珍畜牧发展有限公司一起制定了《华蓥市御珍梅花鹿改扩建项目实施方案》(华农发〔2025〕36号文件)并督促业主按进度进行建设,同时要求业主带动周边农户共同发展。由于养殖基地位于高兴镇李子垭村公益林内,进场公路S407线因多种原因未建设。场内道路因公益林无法硬化,场内道路、水电建设及观赏平台纳入此次扩建中。梅花鹿属反刍动物,养殖技术与牛羊养殖有相似之处,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加大在养殖、屠宰加工等方面的技术培训和指导。
建议二:打造品牌、拓展市场。建议市级有关部门加大龙头企业扶持力度,打造具有影响力的梅花鹿区域品牌,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推动规模化、品牌化发展;同时,利用电商平台、直播带货等新型营销方式,扩大产品销售渠道,积极开拓市场。
回复如下:一是市农业农村局利用特色产业方面资金和养殖技术给予该企业扶持,打造华蓥山区域品牌,以寄养,代养等多种养殖模式发展周边农户养殖梅花鹿,形成华蓥山梅花鹿养殖带,打造华蓥山梅花鹿特色品牌。二是通过华蓥有关媒体,加强华蓥山梅花鹿品牌的宣传报道,提升华蓥山梅花鹿知名度。三是企业自己通过电商、抖音等方式扩大产品销售渠道,积极开拓市场,做实产品品牌。
建议三:融合发展,提升价值。建议文化旅游局等部门加大支持,指导养殖基地发展休闲观光、生态旅游等产业,提升产业综合效益;挖掘文化内涵,开发梅花鹿文化创意产品,举办梅花鹿文化节等活动,提升产业文化价值;加强产业联动,与医药、保健、食品等行业联动,开发新产品。
回复如下:畜禽养殖与种植业有很大差异,许多人畜共患病与动物养殖有关,因此,不建议将梅花鹿养殖基地发展为休闲观光、生态旅游之地,不利于梅花鹿养殖基地疫病防控。我们可以通过:一是利用企业已在一号公馆开设的窗口,通过录制梅花鹿生产、加工等一系列过程来展现梅花鹿基地绿色生产、加工过程;二是通过窗口还可以展示梅花鹿的一些文化艺术创意作品,以及通过窗口介绍梅花鹿产品的功效带动产品的销售;三是梅花鹿基地建有观光台,游客可通过观光台近距离观望梅花鹿;四是企业自身与医药保健方面的企业合作,开发新产品以促进自身进一步发展。
华蓥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9月22日
川公网安备
511681020002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