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5-11-05 14:54 来源: 华蓥市教育科技和体育局 浏览量: 【字体:大 中 小】
市政协委联委:
您提出的《关于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城区学校作业管理、睡眠管理等政策的建议》(第94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作业管理方面
严格执行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13号),印发《加强全市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实施方案》,明确规定作业总量控制标准,要求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小学其他年级每天书面家庭作业完成时间不超过 60 分钟,初中不超过90分钟。积极探索三至九年级“基本作业+弹性作业”模式,推行家长签字免写作业制度(小学生到晚上9点、初中生到晚上10点未完成书面家庭作业经家长签字确认后可停止),试行每周“无作业日”。建立健全学校作业布置机制、作业公示制度、作业总量审核监管和质量定期评价制度,确保作业管理工作有章可循。通过组织开展分管校长专题座谈会、学科教师作业管理能力全员培训、作业设计评选活动等方式,提升教师作业设计与实施能力,鼓励布置分层、弹性和个性化作业,满足学生差异化学习需求,有效提高作业设计质量。2023年,高兴初中英语教师周圆在广安市“强课提质·减负增效”学校教师“大练兵”作业设计竞赛中获第1名。坚持“一校一案”,以学生完成作业与培养兴趣特长相结合,大力推进学校课后服务,科学制定课后服务课程表并规范实施。严禁利用课后服务时间组织学生刷题备考、讲授新课或集体补课,倡导在校内完成作业辅导,做到小学生在校内基本完成书面家庭作业,初中生在校内大部分完成书面家庭作业。通过召开专题家长会、邀请专家开展专题讲座等方式,让学校、教师和家长充分明晰各自在作业管理上的角色定位,引导家长认同和帮助学生开展实践性、探究性作业。
二、睡眠管理方面
严格执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睡眠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11号),印发《华蓥市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生睡眠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华蓥市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关于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作息时间的通知》(华教体发〔2024〕15号),统一调整中小学课程实施方案和课程计划,明确了作息时间,小学上午上课时间一般不早于 8:20,中学一般不早于 8:00;小学生就寝时间一般不晚于 21:20,初中生一般不晚于 22:00,高中生一般不晚于22:30(高中毕业年级学生一般不晚于23:00);寄宿制学校、农村营养餐合理安排和保障学生必要的午休时间。同时,将各校中小学生睡眠状况纳入体质健康监测、教育质量评价监测、日常监督范围和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从根本上保障学生睡眠时间。
三、监督管理方面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中小学校办学行为,加强作业、睡眠等五项管理,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大力推进素质教育,保障中小学生健康成长,根据《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指导意见》《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贯彻<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办学行为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四川省中小学减负“十严十不准”》等文件精神,印发《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减轻课业负担专项治理方案》,每学期对学生作业、睡眠等管理与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督导,及时发现和整改存在的问题,公布督导结果,并将督导结果纳入到对学校的有关评估、表彰奖励和年终绩效考核中,纳入到对校长、教师的考核和评优评先条件中,对违规或有严重问题的学校实行“一票否决”。同时,市教育科技体育局设立“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减轻课业负担专项治理”举报电话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在学校、社区、村委会等地公布专项治理行动举报电话和信箱,畅通群众反映情况的渠道。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作业管理、睡眠管理等政策,不断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将学生作业、睡眠等管理工作纳入日常监督范围,常态化开展督导检查,切实减轻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学业压力,保障学生充足睡眠时间,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
华蓥市教育科技和体育局
2025年8月25日
川公网安备
511681020002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