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4-10-31 16:27 来源: 华蓥市农业农村局 浏览量: 【字体:大 中 小】
黄武香等3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管理的建议》(第69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深入贯彻落实粮食安全政治责任,有效提高土地利用率,进一步加强农村耕地撂荒整治,遏制耕地撂荒,切实保障粮食安全,我市坚决扛起整治撂荒地工作。2022年以来累计整治撂荒地2.3余万亩,投入资金超1500余万元,撂荒情况有所好转,但因农村劳动力不足、交通不便、农业生产成本提高等因素,仍存在撂荒地整治后无人种植、边整边荒等情况。现对您所提的建议落实情况答复如下。
一、严格落实惠农补贴政策
严格落实惠农补贴政策,对调动广大农户和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种粮积极性,提升耕地质量和保护粮食安全有着重要的推动作用。一是严格落实申报核查工作。各村(社区)负责收集辖区内补贴人员基础数据并申报录入至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资格审批系统,各乡镇(街道)负责对辖区内各村(社区)申报数据进行严格调查核实,并将核实情况录入,若有虚报、瞒报等情况,可通过该系统进行举报或停止补贴发放,市农业农村局负责乡镇(街道)上报数据进行再次抽查核实,并将数据推送至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系统,切实做到严报、严审。二是严格落实补贴公示制度。耕地面积、种植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有关数据做到公开透明,严格执行镇村两级面积、资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进行补贴金额结算与发放。整个过程公开透明,并做到严格审查,严格发放资金,做到公平公正地发放涉农补贴,切实保障种地农户权益,充分调动农户种地积极性。三是强化政策宣传引导。加大耕地保护法律法规和惠农补贴政策的普及,广泛宣传“耕地抛荒一年以上,取消次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切实引导广大农民珍惜耕地、用好耕地,进一步提高补贴政策的针对性和导向性。
二、优化基础设施,提升复耕效率
一是推动高标准农田建设。利用符合改造条件的农田高质高效推进改造,包括改造农用道路、沟渠等相关基础设施,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任务1.7万亩,土地平整7673.95亩,沟渠14公里,田间道路38.24公里,2024年全市累计改造约2200亩以上,道路修建近20公里,沟渠修建约8公里。二是推动土地宜机化改造。按照“集中连片、旱涝保收、宜机作业、节水高效、稳产高产、生态友好”要求,加快推进“五良”融合宜机化土地改造,按1000—1500元/亩标准,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按照宜机化作业标准开展田土调型,目前已在高兴、庆华等地改造500余亩。三是强化水利工程建设。积极推广应用适宜丘陵地区的农机装备,研究适合丘陵地区机械化作业的小型农机装备,努力提升机械化水平,鼓励新型经营主体按照宜机化作业标准,同时与农业院校、相关企业进行农业基础设施相关技术研发,不断推动农业基础设施创新与升级,促进农业现代化发展。四是搭建农机智慧平台。通过整合村集体经济组织网格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种植大户、农机服务主体(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手)等关联方的基础信息,利用北斗定位系统和视频监控等技术,探索搭建“滴滴农机—云耕天下”农机智慧平台,实现农机订单预约、农机作业轨迹监管、农机调度、农机加盟、数据统计等功能,助推农业机械化在耕、种、防、收等农事全过程的运用,让农民在农业生产中少费事、更省心。截至目前,该平台已吸引村集体组织协办员(网格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机服务商等群体300余人注册,完成水稻飞防、收割订单140余笔,作业面积2000余亩。
三、推进规模化种植
一是外引粮油产业业主。印发大春生产意见,将培育业主任务具体落实到乡镇,并作为年终绩效考核,通过经营权流转、股份合作、土地托管等方式,大力发展种植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引导民间资本、工商资本进入农业领域,推进粮油适度规模经营面积不断扩大,2024年截至目前,新引进业主22户,流转土地2000余亩。二是内培本土种植能手。利用好本土人才,聘请专家学者等高层次人才结合本地特色对本地现有人才进行专题培训,定期开展外出学习及培训,提高本土种植人才农业专业素质水平。同时推广良种,确保优质高产良种覆盖率达98%以上。大力推广水稻旱育秧、水稻直播技术、玉米肥团育苗移栽、配方施肥等实用技术,积极开展水稻机插秧、旱育秧集中育秧和育商品秧示范,抓好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探索示范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机播、机收等节本增效技术,推广芋玉豆、菜玉豆等新三熟种植模式,积极推广应用适宜丘陵地区的农机装备。三是完善粮油奖补政策。结合华蓥粮油作物实际种植情况,完善并制定新的粮油产业发展奖励政策,对实施标准化、规模化连片种植粮油作物达30亩以上、撂荒地复耕连片种植2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及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时兑现补助政策,最高每亩可补助340元,现已完成2024年大小春规模种植的信息申报核实,预计在拨付完中省种粮大户补贴后,按照差额精准兑付。
再次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支持,恳请今后继续对我市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华蓥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