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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蓥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市第十一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75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 2024-10-30 09:56   来源: 华蓥市发展和改革局   浏览量:     【字体:

邱晓娟、王道平、杨玉华代表:

华蓥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市第十一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75号建议答复的函你们提出的《关于布局新能源充电桩的建议》(第75号提案)收悉,我局高度重视你们的建议,加强与交通、住建、自然资源、交警大队、发投集团、国网、四方电力公司等部门、企业沟通衔接,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上级政策

2023年3月,四川省发改委省能源局印发《四川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营运管理办法》(川发改能源规〔2023〕137号),文件对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场地、投资主体、施工单位、立项审批、建设规范、竣工验收、运营管理、电价政策等进行了规范。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充电基础设施投资对个人、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企、私企等各类投资主体公平开放。按照上级政策,政府的主要职责是规划布局和行业监管,重点是建设一个各类投资主体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环境,引导各类总投资主体遵循市场公平、公开竞争原则,从而促进市场合理规范有序运转。我局将努力推动华蓥市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相关工作,不断提升全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以满足群众需要。

二、规划情况

按照《广安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十四五”专项规划2021-2025)》,共规划布局我市充电站29处,其中直流充电桩数量350个,交流充电桩数量200个。随着新能源汽车行业快速发展,我市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备受社会各界关注。为规范全市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我市充电基础设施合理布局、良性发展,2023年11月,根据《四川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营运管理办法》并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印发了《华蓥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23—2025年)》,共规划公共充电基础设施48处848台,城区24处400台、乡镇24处448台。其中以“高兴、阳和、溪口、庆华”为主的南部片区规划了集中充电站10处,“禄市、华龙、天池、红岩”为主的北部片区规划了集中充电站10处,原有加油、加气站点布局了8处,规划了覆盖全市各乡镇街道、主要景区和部分加油、加气站的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后续,我市将根据上级政策和新能源汽车发展实际需要,调整优化完善专项规划。

三、建设情况

截至2024年8月,全市累计已建有各类充电桩828台980根枪,其中公用充电桩101台148根枪,专用充电桩198台303根枪,私用充电桩529台。建成投用城北公交首末站、溪口场镇、石林景区、迎宾路、石岭岗废弃加气站集中充电站5座,华鉴山经开区、禄市城镇等充电桩建成待投用;建成投用华蓥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专用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督促电力公司制定并公布了私用充电桩报装流程,电网公司对私用充电桩做到了应接尽接,基本满足群众现有新能源汽车充电需要。下步,将继续鼓励支持各类投资主体在庆华、高兴等场镇、黑龙峡、梨香花海等景区以及加油站、加气站等区域建设公共充电桩,争取早日实现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全市乡镇、景区全覆盖。

最后,衷心感谢你们对发改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希望你们继续加强对我们工作的指导,并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华蓥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9月9日

(联系人:陈兴新13568383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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