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林:
你不服华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的不予立案决定向本机关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受理后于2026年1月21日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华府复决〔2025〕69号)维持华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的不予立案决定。
2026年1月22日,本机关通过邮寄方式(EMS单号:1088957480436)向你送达上述复议决定书,因你拒收,该邮件被退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八十八条,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述文书。
请你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至华蓥市司法局(地址:四川省华蓥市红星路234号,联系电话:0826-4895778)领取上述文书。逾期未领取,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行政复议决定,可自公告期满后15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华蓥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2026年1月30日
川公网安备
511681020002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