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蓥市就业服务管理局2025年第七批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 2025-11-12 11:42
  • 来源:华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人社202417号)文件规定,进一步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结合用人单位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计划面向全市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26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拟招聘公益性岗位人26,具体岗位、岗位工作内容及要求见《华蓥市2025年第批公益性岗位招聘信息表》(附件1)。

    二、人员应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3.法定劳动年龄内、处于失业状态、有就业意愿、已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华蓥市户籍人员或常住人员

    4.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薪酬待遇

    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工资不低于广安市最低工资标准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由用人单位发放工资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51112日至20251118工作时间

    2.报名方式:本人到常住地社区进行现场报名

    3.报名资料: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及《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其中: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纸,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同一页纸,《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第2567同一并填写《华蓥市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申请备案表》(附件2、《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记录表》,(注:报名资料由本人交至市就业局大厅5号窗口)。

    4.资格审查:市就业20251119完成报名人员资格复审。

    五、供需对接

    市就业局于20251120日前根据就业困难人员自身情况、安置岗位意愿等,确定拟安置人员并向用人单位推荐安置。

    六、公示

    市就业局汇总各单位拟安置人员情况,通过华蓥市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用人单位依法与安置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安置手续,连同劳动合同(原件1份)报市就业局备案。

    七、日常管理

    用人单位承担公益性岗位用工管理主体责任,依法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结合实际制定管理细则,负责安置人员的日常考勤和管理工作,及时向市就业局如实报送人员安置及变动情况。


    附件:1.华蓥市2025年第七批公益性岗位招聘信息表

        2.华蓥市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申请备案表


    华蓥市就业服务管理局

    20251112

    附件1:华蓥市2025年第七批公益性岗位招聘信息表.docx 

    附件2:华蓥市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申请备案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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