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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公共利益建设用地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规定,经华蓥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拟征收华蓥市禄市镇大坡老村1组、2组,凉水井村4组、8组集体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启动征收土地范围及面积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华蓥市禄市镇大坡老村1组、2组,凉水井村4组、8组。
(二)拟征收土地面积。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华蓥市禄市镇大坡老村1组、2组,凉水井村4组、8组集体土地共1.9038公顷。具体征收土地面积、地类以实地勘测定界和现场调查确认为准。
二、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拟用于港前大道至禄市海棠博览园道路新建工程。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华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于2025年6月16日至2025年6月27日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土地现状调查,拟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和其他权利人应积极支持配合。
四、其它事项
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布10个工作日,期限为2025年6月16日至2025年6月27日。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各种经济作物及林木、花卉等,不得抢建建筑物、构筑物等;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征收土地预公告单位咨询联系电话:0826—4821602
华蓥市人民政府
2025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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