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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对华龙街道东方村何虎林等616户农房进行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即:2025年7月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华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窗口。联系方式:0826—4891586。
附件:华龙街道东方村审核合格公示花名册.xlsx
华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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