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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民来电咨询,老家在广安市华蓥市古桥街道办事处,因老家征地拆迁,但自己10岁的小孩户口已经迁到南宁市,是否有相关征地拆迁补贴的政策。
随后,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受理中心工作人员将来电事项交由市自然资源和林业局处理。该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工作人员做好答疑工作。
根据华府办函〔2021〕25号文件第二条第七款:“城市(镇)规划区内因征地转为城镇居民后,其住房拆迁安置前所生子女的住房安置”中明确的“长期在被拆迁住房居住,所生子女本人及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其他地方无住房”之规定,其10岁小孩因读书将户籍迁至其南宁(信访人丈夫的户籍所在地),该户已在南宁市购买了房屋,故不符合故该10岁小孩无法享受古桥街道本次的拆迁安置政策。
“我们已向来电咨询人员做好答疑解释工作,市民对回复表示满意。”该局相关工作人员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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