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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前大道至禄市海棠博览园道路新建工程征收土地预公告
华蓥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2025年04月10日 发布时间:2025-04-10 16:50 来源:华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量: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因港前大道至禄市海棠博览园道路新建工程的建设需要,拟征收华蓥市禄市镇2个村4个组部分集体土地1.9431公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及面积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华蓥市禄市镇大坡老村1组、2组,凉水井村7组、8组。

(二)拟征收土地面积。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华蓥市禄市镇大坡老村1组、2组,凉水井村7组、8组集体土地共1.9431公顷。具体征收土地面积、地类以实地勘测定界和现场调查确认为准。

二、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拟用于港前大道至禄市海棠博览园道路新建工程。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华蓥市人民政府将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

四、其它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除依法婚嫁、生育的人口外,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安置。

本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

启动土地征收单位咨询电话:0826—4821602。

 

华蓥市人民政府

   2025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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