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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全市空气质量状况
2025年6月对华蓥市城区的环境空气质量连续监测了30天,达标天数29天,超标天数1天,达标率96.7%,较去年同期(96.7%)持平,首要污染物为O3。
主要污染物浓度月均值分别为:可吸入颗粒物(PM10)34.2微克/立方米,较去年同期(35.2微克/立方米)下降2.8%;细颗粒物(PM2.5)17.8微克/立方米,较去年同期(13.3微克/立方米)上升33.8%;二氧化硫(SO2)4.3微克/立方米,较去年同期(3.5微克/立方米)上升22.9%;二氧化氮(NO2)12.0微克/立方米,较去年同期(8.8微克/立方米)上升36.4%;一氧化碳(CO)0.7毫克/立方米,较去年同期(0.9毫克/立方米)下降22.2%;臭氧(O3)155.1微克/立方米,较去年同期(146.0微克/立方米)上升6.2%。
二、地表水水质状况
2025年6月胡家河大坡老(禄市入境断面)水质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表1的劣Ⅴ类水质标准;涌坝(永兴出境断面)水质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表1的Ⅲ类水质标准。
三、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状况
2025年第2季度华蓥市天池湖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水质标准。
四、农村生态环境质量水质监测状况
(一)村庄环境空气质量
2025年第2季度村庄环境空气质量检测结果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表1污染物基本项目浓度限值二级浓度限值。
(二)农业面源污染和农村生活污染控制断面
2025年第2季度农业面源污染检测结果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Ⅲ类标准限值、表2中标准限值。
(三)县域监测地表水监测断面
2025年第2季度县域监测地表水监测断面检测结果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Ⅲ类标准限值、表2中标准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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