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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华蓥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7月4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华蓥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2023年07月04日 发布时间:2023-07-04 09:35 来源:华蓥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量: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7月4日,我局对四川亚特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PVC薄膜、PVC医用塑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了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7月4日-2023年7月12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826-4822370

通讯地址:华蓥市红星四路85号3楼广安市华蓥生态环境局政策法规股

     编:638000

已经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1

年产3万吨PVC薄膜、PVC医用塑料项目

  广环华审批〔2023〕17号

2023.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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