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一、项目编号:N5116812022000039
二、项目名称:华蓥市樟林康养标识牌标牌采购项目第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壹点智胜广告装饰有限公司
住所:四川省乐山市健为县玉津镇白鹤街25号
法定代表人:唐维
委托代理人:许志杰
被投诉人:四川标之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住所:广安市枣山园区站前大道东段1号5楼
相关供应商:四川鑫泰华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四川省阿坝州松潘县进安乡顺江村
四、基本情况
四川壹点智胜广告装饰有限公司不服四川标之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022年10月28日就华蓥市樟林康养标识牌标牌采购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N5116812022000039)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2年11月17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2年11月17日依法予以受理。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中标供应商“四川鑫泰华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格式不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固定格式,其提供的“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为无效响应。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鉴于投诉人投诉事项不成立。本机关决定: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人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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