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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可享受“三免一补”政策,即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免除学杂费、教科书费、作业本费,对义务教育阶段家庭困难学生提供生活补助。
一、免学杂费、免教科书费、免作业本费
(一)享受对象
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初中)学生
(二)补助标准
公办学校据实免除,民办学校学生同步、同标准享受“三免一补”政策(不含自愿征订教辅类资料费)。
(三)申领流程:入学直接享受。
二、为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生活补助
(一)补助对象
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一类是经扶贫部门认定的监测户家庭(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脱贫不稳定户)学生和脱贫户(原档立卡户)学生;经民政部门认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儿学生、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学生;残联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重度残疾人子女;区总工会认定的城镇困难职工子女;经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认定的烈士子女。二类是学校组织“三级”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主要包括:①申请当年学生本人或直系亲属患癌症或是非癌症类其它重大疾病当年患病累计费用2万元及以上造成经济困难;②学生家庭发生重大变故;③申请当年学生父母一方或均丧失劳动能力造成经济困难家庭;④父亲或母亲去世导致无稳定经济来源的经济困难单亲家庭学生;⑤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申请当年扶贫部门风险评估标准的低收入农村家庭学生;⑥学校调查核实的其他困难家庭学生。
(二)补助标准
1.贫困寄宿生补助标准:小学生500元/生·期、初中生625元/生·期;
2.贫困非寄宿生补助标准:小学生250元/生·期、初中生312.5元/生·期。
(三)申领流程
个人(或家长)向学校申请→学校对学生学籍等信息审核→相关部门(学校)贫困认定→学校评审→公示无异议→打卡发放至受助学生本人社保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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