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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蓥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开展2022年民办学校年检工作的通知
华蓥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2023年10月10日 发布时间:2023-10-10 17:33 来源:华蓥市教育和体育局 【浏览量:   【字体:

华教体发202298


各民办学校: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民办学校办学行为,不断提高民办学校办学水平,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四川省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经研究,定于近期全市范围内的民办幼儿园、民办中小学、民办教育培训机构(以下简称民办学校”)开展2022查工作(以下简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对象

全市范围内20221231日前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设立的民办学校。

二、年内容

着重检查民办学校办学方向、依法办学、办学条件、常规管理安全与卫生管理等方面情况(见附件5、附件6)

三、步骤

(一)学校自查阶段(即日2022.12.18)

各民办学校根据年通知相关要求,认真做好自查自检工作,收集检查材料,做好迎接实地查验的准备。

(二)资料报送阶段(2022.12.192022.12.23)

各民办学校华蓥市民办学校年度查材料(见附件1)整理汇总并装订成册,1223日前向市教育体育局办公室(103)呈报华蓥市民办学校年材料

(三)资料查验阶段(2022.12.242022.12.25)

教育体育局根据学校提供的年材料,对审批设立的民办学校进行资料检查。

(四)实地验收及年评估阶段(2022.12.262022.12.30)

教育体育局组织工作组现场检查各民办学校,通过听取汇报、现场查看、走访群众方式对各民办学校进行评估打分。根据实地查验,结合资料检查情况对民办学校做出年综合评估,报局年检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四、年结论及运用

(一)年检结论认定

1.结论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2.年检中发现民办学校或其举办者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的行为,应予以警告处罚的,依法予以处罚,年检结果确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应予以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处罚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年检结果为“不合格”;涉嫌犯罪的,依法向有关机关移交相关线索。

3.民办学校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的行为,或虽有违反上述法律法规行为但显著轻微,依法可不予行政处罚的,根据《华蓥市民办幼儿园/培训机构2022年年检评估细则》、实地查验、报送资料等情况进行量化评分,年检得分90以上为优秀,7089合格,6069分为基本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二)年检结论运用

对年合格及以上的民办学校,由市教育体育局在办学许可证副本中登记,签加合格,同意继续办学意见基本合格的民办学校,责令其限期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经验收合格后,允许其继续办学;逾期不提交整改报告或拒不整改的,视为拒不接受年检,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年检结论为“不合格”。不合格连续两年为“基本合格”的民办学校,依法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收回印章,终止办学,教育主管部门依法监督进行校产清理,善后处理,公告社会。

五、年组织机构

为确保民办学校年工作有序开展,经研究,决定成立民办学校年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蒲诗贤 教育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左建业 市教育体育局党组副书记

   高文强 教育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赵林欣 教育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罗 宏 市教育体育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

   贺 丹 市教育体育局教仪电教站站长

   唐建平 教育系统工会联合会副主席

成 员:辛克东 教育体育局办公室主任

   谢家伦 教育体育局学义股股长

   王 剑 市教育体育局规财股股长

   夏 川 教育体育局普职成股股长

   王含兵 市教育体育局教仪电教站综合股股长

   罗 波 教育体育局安后股股长

   林媛媛 市教育体育局人教股股长

   吴 琛 市教育体育局办公室干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局办公室103(行政审批股),负责年日常事务工作的统筹协调。

六、年工作分组

年检小组分为五组,检查学校见附件7

第一组(学前教育一组)

组长:谢家伦成员:敬珍树、张丹丹赵庆华、柏兴芬

检查学校:双河街道民办幼儿园(双河小学、双河四中代管幼儿园共7)

组(学前教育组)

组长:林媛媛成员:、符青松、胡庆堂、卢林飞

检查学校:双河街道民办幼儿园(双河二小、红军小学、铜堡初中代管幼儿园共6所)

组(学前教育组)

组长:成员:白志宏申国明、陈琳、陈香

检查学校:华龙街道、高兴镇、禄市镇、永兴镇、天池镇辖区民办幼儿园(6所)

组(学前教育组)

组长:王含兵成员:左良道、张欢李海蓉、吴琛

检查学校:古桥街道、庆华镇、溪口辖区民办幼儿园

(6所)

组(非学前教育组)

组长:夏川成员:黄颢、刘丹、刘义、蒋云稳

检查学校:实验中学、各校外培训机构(27)

、工作要求

(一)各民办学校要以年为契机,认真总结经验,查找问题,进一步端正办学思想,规范办学行为,改善办学条件,加强学校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切实维护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市民办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二)各民办学校要按照年要求认真组织报送材料,按时申报并做好迎接检查的准备;对于逾期不参加年仍继续办学学校,市教育体育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处罚。

(三)各民办学校要主动接受、积极配合市教育体育局的年检。检合格后,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再根据安排分别参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民政局开展的

(四)年检期间,年检工作组成员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更不得有吃、拿、卡、要或接收被年检单位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违纪违法行为。在材料核查及实地查验评估过程中应实事求是、依法行政,做好详实纪录并及时汇总。


附件:1.华蓥市民办学校年度检查材料

2.华蓥市2022年度民办学校年检登记表

3.华蓥市2022年度民办学校教职工花名册

4.华蓥市2022年度民办学校主要办学设施设备明细表

5.华蓥市民办幼儿园2022年年评估细则

6.华蓥市民办教育培训机构2022年年评估细则

7.华蓥市民办学校所属辖区明细表


华蓥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21212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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