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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民办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对民办学校的管理和指导,规范办学行为,提升办学水平和办学质量,促进民办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民办学校年检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按照《华蓥市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关于开展2024年民办学校年检工作的通知》(华教科体发〔2024〕47号)要求,市教育科技体育局对全市民办学校2024年办学情况开展了年检。现将年检结果公布于后(见附件)。
本次年检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年检结果为“优秀”的民办学校,可给予表彰奖励,在专项资金分配、招生计划安排、评先评优等方面适当予以政策倾斜。年检结果为“合格”的民办学校,可正常开展办学活动。年检结果为“基本合格”的民办学校,要限期整改,将视情况进行通报。年检结果为“不合格”的民办学校,责令其限期整改,并视情况给予减少招生计划、暂停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处理。
请各民办学校以年检为契机,对照标准,进一步把准办学方向,严格依法依规办学,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完善内部管理,加强师资培训,切实提高教育质量和服务水平。同时请社会各界监督、举报非法办学行为,规范办学秩序,促进我市民办教育健康规范发展。举报电话:(0826)8394103。
华蓥市教育科技和体育局
2025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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