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贯彻实施国家、省、广安市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能源发展和改革的规范性文件,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2.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能源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宏观经济形势,提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经济结构优化、能源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和政策建议。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
3.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宏观调控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搞好总量平衡,综合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开发区的指导、协调和审核转报等工作。
4.负责汇总分析全市财政、金融、能源等方面情况,参与制定财政、金融、土地政策,综合分析政策执行效果;负责全市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提出多渠道融资的政策建议,综合协调财政、金融、价格、能源和产业政策等经济杠杆,保证全市国民经济计划和发展规划的实施。
5.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
6.贯彻实施国家、省价格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编制和执行价格调整改革规划,拟订年度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及价格调控措施并组织实施,管理国家、省、市列名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监管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价格成本调查和成本监审、价格监测、价格认证等工作。
7.负责全市投资宏观管理和协调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安排市级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或转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企业技术改造项目除外)和资源开发利用、外资、境外投资项目。引导民意投资方向,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指导和协调国外贷款项目实施。指导工程咨询业的发展。
8.推进经济结构调整。组织拟订全市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拟订重大产业发展规划,引导全市重大生产力合理布局,协调推进全市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重大产业基地建设,合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规划和重大政策,指导全市自主创新体系建设发展。
9.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拟订区域协调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建议,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规划和统筹城乡发展的重大政策,负责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
10.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研究分析市内外市场和对外贸易运行情况,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拟订重要商品市场、生产要素市场的总体布局和发展规划。
11.负责全市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规划的年度计划,参与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发展。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政策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12.推进可持续发展,负责全市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全市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有关工作。
13.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与广安相关的特殊类型地区经济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相关重大政策,协调推进重大项目建设,促进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协调发展。
14.指导、协调并综合管理全市招标投标工作,对国家、省、市重大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检查。
15.负责与省能源局及广安市的工作衔接,研究提出全市能源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拟订全市能源发展规划,申报安排相关项目资金。
16.组织编制全市国民经济动员与装备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装备动员和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与装备动员有关工作。
17.组织实施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市应急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
18.提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及相关政策。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19.统筹推动全市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和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的实施。牵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创新改革等重大改革事项。
20.负责组织协调和处理全市铁路、机场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征地拆迁、建设过程中涉及的重大问题,协同做好全市铁路、机场建设规划及年度计划编制等相关工作。
21.依法依规履行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22.承担市实施西部大开发领导小组、市重大项目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23.承担市委财经委员会具体工作,组织开展财经工作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市委财经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
24.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25.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华蓥市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重点工作
1.完成规划纲要及年度计划报告。完成我市“十四五”规划纲要(草案)、2021年计划草案,并通过市人代会审查批准。
2.加大对上争取力度。全力抓实项目谋划,力争2021年新增储备项目400个以上;力争国家重点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电镀产业园建设、高兴无水港建设、玄武岩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老旧小区改造、禄市-溪口-渝北(华蓥段)道路建设工程等重大项目纳入2021年中、省年度投资计划并获10亿元以上项目资金支持;积极主动对上衔接,力争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医保基金等转移支付资金到位13亿元以上,华蓥市城西交通综合服务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四川华蓥山经开区配气站气源管道工程等项目获12亿元以上专项债券资金支持,全年到位各类中省资金35亿元以上。重点争取华蓥市纳入国家“十四五”特殊类型地区范围、四方电力公司农网升级改造项目纳入全省“十四五”计划,力争谦宜二期、力泓电子“电能替代”电价优惠政策落地。
3.抓好固定资产投资和重点项目建设。强化“448”和“三个一线”工作机制,加强重点项目跟踪监测,新开工微晶玻璃、安捷电子、老旧小区改造、S406明月渠江大桥、新希望生猪养殖等项目,加快推进谦宜复合材料年产6万吨玄武岩连续纤维及其制品生产线、创仕鼎新建电容生产线、华蓥山大熊猫生态旅游开发等项目,下大力气督促项目开工、加快建设,努力实现固定资产投资工作走在广安前列。
4.有序推进“双圈”工作。围绕市委“同城入圈,高质发展”主题和建设“重庆卫星城、广安主城区精品组团”目标,主动衔接省发改委、重庆市发改委,积极配合《重庆市都市圈发展规划》编制,配合争取合(川)广(安)长(寿)环重庆主城都市区协同发展示范区总体方案获得四川省、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复;加快广渝快速通道(前锋—华蓥—渝北)等项目前期工作,推进高兴货场等2021年川渝共同实施的重大项目。与渠县等7区市县推进“川东渝北县域经济共同体”建设,与重庆市南川区签订城市友好关系协议并推动合作事项落地,推动与重庆市万盛区协商建立友好城市,与沙坪坝区共同开发红色旅游。深化与合川区、渝北区等毗邻地区经贸合作。继续争取选派干部挂职学习。
5.牵头做好铁路工作。积极配合西昆公司开展西渝高铁及广安东站前期工作,争取先期开工西渝高铁重庆至华蓥段;配合上级发改委争取广安至黔江铁路、广涪柳铁路挤入国家相关规划。
6.做好环资和产业转型工作。继续做好嘉陵江流域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工作,抓好固定资产投资节能审查。高质量完成2021年度资源枯竭型城市绩效评估考核。
7.组织实施项目工程。认真做好易地扶贫搬迁房屋确权工作。完成2021年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项目建设任务,争取2021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中央预算内资金项目。加速推进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争取2018年度、2019年度工程竣工验收;推进2020年度石漠化治理项目建设。
8.做好粮食物资储备工作。完成县级粮油新增储备规模任务,有序审慎推进粮食企业改革,全力做好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工作。抓好粮油质量监管工作。
9.继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巩固“4+2+1”专项治理成果;建立招投标联席会议制度,做好政府投资项目招标监督管理工作,推进招投标领域秩序持续向好。重点完善社会信用信息专栏,抓好联合奖惩、“双公示”“红黑名单”“信用案例”“信用承诺”等工作。
三、部门概况
华蓥市发展和改革局机关行政编制16名,机关工勤人员控制数2名。设局长1名(兼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副局长2名,机关党委书记1名,总经济师1名;内设机构8个,股级职数10名(含机关党委副书记1名、市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秘书股股长1名)。机关工勤编制2名,事业编制23名。2020年11月底财政供养在职人员总数41人,其中行政人员16人,机关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23人。
四、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21年华蓥市发展和改革局机关收入预算总额为755.8968万元,2020年749.0174万元,比2020年增加6.8794万元,增加0.91%,增加的原因是人员的增加。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755.8968万元,占100%。相应安排预算支出755.89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0.8968万元,占60.97%,安排项目支出295万元,占39.03%。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华蓥市发展和改革局机关部门预算安排财政拨款支出755.896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市发展改革相关工作。其中基本支出460.8968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29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局机关为完成特定的项目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华蓥市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38.659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4160万元,医疗卫生和社会计划生育支出22.216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1.6048万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市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55.8968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6.8794万元。增加0.91%。增加的原因是人员的变化。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38.6591万元,占84.4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4160万元,占5.7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2.2169万元,占2.94%;住房保障支出51.604万元,占6.8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和改革(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180.9996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和改革(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战略规划与实施(项)2021年预算数为245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事业单位开展发展和改革事物综合业务、管理前期费用项目支出。如:项目编制前期费用、咨询费以及其他管理日常支出等。
3.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和改革(款)物价管理(项)2021年预算数为50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物价管理部门日常运转等项目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和改革(款)事业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162.6595万元,主要用于:局下属事业单位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43.4160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及职业年金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13.0846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9.323万元,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51.6048万元,主要用于: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60.896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84.509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76.386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八、“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1万元,较2020年持平。
(一)2021年公务接待费4.1万元。计划用于接待上级执行公务督查、巡视检查以及其他单位来人考察调研、执行公务、学习交流、请示汇报等公务活动的交通费、餐费等公务活动开支,较2020年持平。
(二)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车辆运行费拨入机关事务管理局。
(三)因公出国出境经费未安排。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华蓥市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财政局下达我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76.3869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0.573万元,增加0.76%。增加原因是培训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我局50万政府购买服务资金。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华蓥市发展和改革局有公务车1台,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发展和改革局有设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4个、共计295万元。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改革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展综合业务、预决算编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改革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指后勤服务中心、信息中心为本部门各单位正常运行提供服务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改革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指发展改革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七)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改革(款)事业运行(项):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改革事务(款)其他发展改革事务支出(项):指发展改革除上述项目外,开展其他事务方面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
(九)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为配合业务开展,用于部门内部在职人员参加相关工作外部培训的经费支出。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科学研究所的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十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十五)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厅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六)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八)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九)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十一)“三公”经费:纳入发展和改革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发展和改革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表7.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表8.华蓥市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非税收入表
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