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1-04-01 17:47 来源: 华蓥市统计局 浏览量: 【字体:大 中 小】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现就我单位预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说明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华蓥市统计局是贯彻执行国家统计方面政策,承担各项统计工作管理责任,负责市级各项统计调查、普查方案并组织实施执行,分析研判本市国民经济运行情况,作出合理预警预判的市政府组成部门。
(一)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统计制度、统计标准;制定全市统计工作规范性文件、规划、统计规定、统计标准;审核乡镇(街道)、市级各部门的地方统计调查计划、方案和项目;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
2.建立健全全市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核算全市地区生产总值,整理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开展分析研究;指导、监督全市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3.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等国民经济行业以及能源、投资、人口、收入、科技、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领域的统计调查;建立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评价制度及指标体系,对重点区域和重要领域实施监测评价,牵头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旅游、教育、卫生、邮电、交通运输、社会保障、公用事业、对外贸易等全市基本统计资料。
4.组织实施人口、经济、社情民意等普查和重大国情国力专项调查,组织实施全市投入产出调查。
5.建立健全全市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依法对乡镇(街道)、市级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重要统计数据进行审核、监控和评估;组织指导统计基层基础建设。
6.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预测,定期发布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咨询建议;向社会公众提供统计信息服务。
7.组织制定乡镇(街道)、市级各部门和全市企事业单位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建立健全全市统计数据库系统和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建立健全各部门统计信息共享制定;指导统计信息化建设。
(二)主要工作
2021年市统计局统计工作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以来中央、省、广安市等上级重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稳步推进华蓥市统计工作健康有序发展。一是抓好工业统计;二是抓好农业统计;三是抓好商贸服务业统计;四是抓好固定资产投资统计;五是抓好城乡居民收入调查统计;六是抓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准备和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数据发布、资料开发等工作;七是抓好扶贫帮扶工作;八是抓好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概况
华蓥市统计局设5个内设机构,办公室(行政审批股)、国民经济核算与综合股(华蓥市统计执法大队)、农村经济统计股、工业投资统计股、能源与环境统计股。下属3个事业单位,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有华蓥市经济调查队、华蓥市普查中心,其他事业单位有华蓥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本年与上年相比,机构设置没有变化。
华蓥市统计局总编制25名,其中行政编制9名,机关工勤编制1名,参公编制7名,事业编制8名。在职人员总数23人,其中公务员及参公人员14人,机关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8人(其中4人自收自支)。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统计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统计局2021年预算收入总数477.53万元,比2020年预算收入总数591.04万元,减少113.51万元,增长-19.2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不再预算脱贫攻坚普查经费以及减少了人口普查经费;预算支出总数477.53万元,比2020年预算支出总数591.04万元,减少113.51万元,增长-19.2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不再预算脱贫攻坚普查经费以及减少了人口普查经费。
(一)收入预算情况
统计局2021年收入预算477.5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77.53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统计局2021年支出预算477.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1.53万元,占46.39%;项目支出256万元,占53.61%。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统计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数477.53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数减少113.51万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477.53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减少113.51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不再预算脱贫攻坚普查经费以及减少了人口普查经费。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77.53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24.9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5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4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3.5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统计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77.53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113.51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不再预算脱贫攻坚普查经费以及减少了人口普查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24.95万元,占88.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55万元,占4.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45万元,占1.77%;住房保障支出23.58万元,占4.9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139.39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统计业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36万元,主要用于:各项统计专业工作开展调查、调研、业务培训等。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统计管理(项)2021年预算数为40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一类公益性事业单位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包括自收自支人员基本工资、津补贴等人员经费。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普查活动(项)2021年预算数为3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全国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汇总、分析、公报资料印刷等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统计抽样调查(项)2021年预算数为150万元,主要用于:城乡居民收支调查记账户补贴以及粮食遥感测量与畜禽监测等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2021年预算数为29.55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一类公益性事业单位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包括财政拨款人员基本工资、津补贴等人员经费。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20.55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6.86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1.59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23.58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统计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21.5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81.73万元,主要包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公用经费39.8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工会费、劳务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统计局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20年相比,因公出国(境)经费持平;公务接待费减少2.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减少0.8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政策要求,严控“三公”经费。
(一)2021年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1年没有安排对境外培训、学习交流、访问等。
(二)公务接待费与2020年预算比较减少2.1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预算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2021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与2020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2020年和2021年均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1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与2020年预算减少0.8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政策要求,将本单位的公务用车收归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管理安排。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统计局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统计局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华蓥市统计局2021年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139.39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3.9万元,增长2.88%,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长。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统计局没有安排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统计局单位公务车辆0辆。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房屋面积1960㎡。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1年统计局对所有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展统计综合业务、预决算编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指后勤服务中心、信息中心为本部门各单位正常运行提供服务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指统计局用于统计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七)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华蓥市经济调查队、华蓥市普查中心、华蓥市社情民意中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事务(款)其他统计事务支出(项):指统计局除上述项目外,开展其他统计事务方面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
(九)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为配合统计业务开展,用于部门内部在职人员参加相关统计工作外部培训的经费支出。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华蓥市社情民意中心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十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十五)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六)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八)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九)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十一)“三公”经费:纳入统计局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华蓥市统计局部门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