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华蓥市交通运输局2021年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 2021-03-20 15:17   来源: 华蓥市交通运输局   浏览量:     【字体: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交通运输局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国家、省、广安市及华蓥市有关交通运输行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公路、水路等行业规划、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

2.拟订全市交通运输规范性文件草案,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负责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承担全市收费公路和重点公路管理的有关工作。

3.承担道路、水路交通运输市场监管责任,贯彻落实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技术标准。负责城乡客运管理工作。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运输价格。

4.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按规定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运输船舶、渔船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救助打捞、通讯导航、危险品运输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船员管理相关工作。负责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5.负责提出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省、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公路、水路有关规费政策并监督实施,提出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审计工作。

6.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拟订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公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交通行业和产业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负责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按规定负责港口规划和港口岸线使用管理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特许经营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交通运输行业职业资格管理工作。

7.负责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国家及省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全市重点公路及重点干线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组织协调地方交通战备工作,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8.制定交通运输科技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重大科技开发。负责全市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负责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9.负责公路、水路有关涉外工作,开展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承担全市交通运输行业招商引资和利用外资工作。

10.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1.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2.职能转变。将市农业农村局的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职责划入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不再承担。

(二)交通运输局2021年重点工作

2021年是“十四五”发展的开局之年。我们将按照“增强密度、提高档次、形成网络、四通八达”的发展思路,围绕构建川东渝北交通次枢纽的总体目标,以“五抓五提”为工作抓手,全力破解项目建设难题,打好交通建设开局战,为全面实现“十四五”宏伟蓝图奠定坚实的基础。

1.抓西渝高铁项目建设,提升对外开放能力

构建高效衔接西部陆海的新通道,快速联系长三角、京津冀、粤港澳等国家级城市群。积极配合广安启动西渝高铁重庆至安康段,遂宁至广安至黔江铁路的前期工作。

2.抓广渝快速通道建设,提升融入重庆能力

建设高效、快捷的多通道联系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中心城市,主动融入重庆1小时经济圈。及时启动广渝快速通道、华合快速通道项目初步设计工作。同时,加快G42垫江经广安至南充段高速扩容,垫江经华蓥、邻水至合川高速项目前期工作进度。

3.抓国省干线公路建设,提升运输服务能力

全面提升与毗邻周边县(市、区)的交通联系效率和互联互通水平,建设毗邻地区半小时通勤圈。一是加快S406古桥街道至红岩乡联网公路,力争3月底前完工通车。二是加快S407华蓥物流园区段公路建设,力争6月底完工。三是加快S406华蓥明月渠江大桥建设,力争1月底开工建设,年底前完成岸上桥墩基础的50%,水下桥墩基础的30%。四是加快S406华蓥明月段公路建设,6月底前完工。五是加快广邻快速路建设,力争3月底前启动路基施工,12月底前完成路基土石方工程,隧道开挖200米。

4.抓四好农村公路建设,提升区域互通能力

加快农村道路改善提升,打通断头路,进行窄路加宽以及路面改造,提升农村公路通行能力,提高路网通达深度,形成“外联内畅”的村道路网体系。一是加快华龙上坝桥至高二矿公路建设,力争3月底前完成路基工程,6月底前完工通车。二是加快华蓥市明月镇红光村至阳和镇龙山寨村道路建设(养猪场道路),年底前路基形成,保证通行。三是启动国家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工作,打造“四好农村路”示范路100公里。

5.抓广华县际公交建设,提升同城广安能力

积极对接广安,共同研究广华公交发展模式,制定适合毗邻地区公交客运发展的运营监管机制,促进广华同城化。力争3月底前开通广华城际公交线路,进一步方便两地群众出行。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华蓥市交通运输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4个。主要包括:交通运输局机关、华蓥市公路运输管理所、华蓥市交通运输执法大队、华蓥市公路管理养护段。

华蓥市交通运输局机关设有7个内设机构和机关党委。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信访股)、财务审计股、规划建设股、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股)、运输股(安全监督股、应急办公室)、工程质监股和华蓥市交通战备办公室(华蓥市保护通信线路安全办公室)。

 根据编办文件,华蓥市交通运输局编制情况:交通局系统共有编制人数204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51人,行政工勤编制人数2人,事业编制人数39人,事业工勤编制人数112人。华蓥市交通运输局实有人数193人,均为在职人员。其中:行政编制人数50人,行政工勤编制人数2人,事业编制人数38人,事业工勤编制人数103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116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交通运输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收入;支出包括:交通运输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交通运输局2021年部门收支总预算5232.66万元(含上年结转2415.19万元),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2955万元,增加2277.66万元,增幅77.08%,主要原因是2021年预算中含上年结转2415.19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交通运输局2021年预算收入5232.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667.47万元,占50.98%;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50万,占2.87%;上年结转收入2415.19万元,占46.15%。

(二)支出预算情况

交通运输局2021年预算支出5232.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19.83万元,占40.51%;项目支出3112.83万元,占59.49%。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交通运输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232.66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667.4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50万、上年结转收入2415.19万元;支出包括:交通运输支出4545.8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8.5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1.2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5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6.9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交通运输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232.66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2277.66万元,主要是今年预算中包含上年结转收入2415.19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交通运输支出4545.89万元,占86.8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8.53万元,占3.79%;卫生健康支出111.25万元,占2.13%;城乡社区支出150万元,占2.87%;住房保障支出226.99万元,占4.3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交通运输(类)公路水路运输(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187.79万元,主要用于:交通运输局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2.交通运输(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养护(项)2021年预算数为515.03万元,主要用于:养路段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465.03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工伤和失业保险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用于道路扬尘治理经费50万元。

3.交通运输(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和运输安全(项)2021年预算数为84万元,主要用于:安保设施费、检测站点运行及维护费50万元;执法办案装备及系统维护运行费19万元;专项整治工作经费15万元。

4.交通运输(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运输管理(项)2021年预算数为932.49万元,主要用于:(1)基本支出768.85万元。其中,市交通运输执法大队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663.35万元,市运管所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105.50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综合执法事业人员的工伤和失业保险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项目支出163.64万元。一是用于交通局机关项目支出20万,即乘坐公交车优惠群体补贴20万元。二是用于市运管所项目支出53万元,包括道路运输车辆动态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和网约车政府监管平台建设及维护15万元、金通工程(扶贫专项任务)10万元、省际公交线路改造、公交站点规划建设及城市公交站台、客运招呼站维修改造共20万元、购置运政执法装备等8万元等支出。三是用于市交通运输执法大队运政执法支出90.64万元,包括执法车辆运行费40万元、协助执法临时人员经费支出50.64万元。

5.交通运输(类)公路水路运输(款)航道维护(项)2021年预算数为10万元,主要用于:做好海事应急救援与航道、航标建设维护工作,保障航道畅通,更好地为船舶运输服务。

6.交通运输(类)公路水路运输(款)海事管理(项)2021年预算数为10万元,主要用于:辖区船舶检验、巡逻艇检修及维护等海事管理支出,保障船舶的安全航行。

7.交通运输(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391.39万元,主要用于:交通运输局机关事业人员的基本支出161.39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事业人员的工伤和失业保险费用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用于项目支出230万元,包括广安市过境高速公路华蓥段建设协调指挥部办公室工作经费30万元、新能源充电电费补助支出200万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1年预算数为0.14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的交通费和电话费补助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98.39万元,主要用于:交通运输局机关全体干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19.29万元,主要用于:交通运输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1.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91.95万元,主要用于:交通运输局机关事业人员及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2.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226.99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社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1.交通运输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119.8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812.1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307.7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项目支出预算合计3112.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547.64万元政府性基金项目支出150万元;上年结转项目支出2415.19万元主要包括:公路养护补助资金(县道、乡道、村道)、农村公路改扩建、乘坐公交车优惠群体补贴、海事应急救援与建设维护、新能源充电电费补助、道路运输车辆动态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和网约车政府监管平台建设及维护、金通工程、省际公交线路改造、公交站点规划建设及城市公交站台、客运招呼站维修改造、安保设施费、检测站点运行及维护费、专项整治工作经费、道路扬尘治理以及执法办案装备及系统维护运行等项目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交通运输局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54.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交通运输局2021年与上年相同,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本年预算4.4万元,较2020年预算18.3万元减少75.96%,主要原因是今年将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减少支出。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对上争取、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本年预算50万元,较2020年预算48万元增加2万元,增长4.17%,主要原因:增加的车辆维护费属于项目支出,是运管所开展城市客运发展规划建设与线路优化,驾驶培训及信息化建设,运政管理执法等使用特种专业技术执法车辆使用经费2万元。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9辆,其中:海事执法车辆1辆、运政执法车辆8辆。

2021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万元,用于9辆公务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交通运输执法执勤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交通运输局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数150万元,其中用于农村公路改(扩)建项目支出预算50万元,农村公路养护费支出预算10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交通运输局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交通运输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总预算为307.70万元,主要包括交通运输局机关、华蓥市公路运输管理所、华蓥市交通运输执法大队、华蓥市公路管理养护段,比2020年预算325.65万元减少17.95万元,降低5.5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降低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按照“先预算后采购”的要求,在年初预算中安排19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用电脑、办公家具、空调等办公设备。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上年年底,交通运输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9台,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特种执法执勤用车9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1年交通运输局部门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财政拨款项目资金3112.83万元,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交通运输(类)公路水路运输(款)行政运行(项):指交通运输局机关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二)交通运输(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养护(项):指养路段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及公路养护方面的项目支出。

(三)交通运输(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和运输安全(项):指市养路段和交通运输执法大队用于公路和运输安全方面的项目支出。

(四)交通运输(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运输管理(项):指市运管所和交通执法大队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及公路运输管理方面的项目支出。

(五)交通运输(类)公路水路运输(款)航道维护(项):指海事处定期、不定期对航道维护方面的支出。

(六)交通运输(类)公路水路运输(款)海事管理(项):指海事处对海事应急救援设备维护支出。

(七)交通运输(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其他交通运输支出(项):指交通运输局机关事业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和其他交通运输涉及的项目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对离退休人员的补助支出。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十)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交通运输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一)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交通运输局机关事业人员及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十二)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为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表6.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表6-1.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华蓥市交通运输局-2021年度预算公开表-202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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