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华蓥市双河街道内设机构

发布时间: 2022-12-13 10:00   来源: 双河街道   浏览量:     【字体:

(一)党政办公室。承担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日常工作;负责综合协调、绩效管理、党务政务公开、文电、会务、保密、档案、武装和机关后勤等工作;负责人大、政协等工作;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党建办公室。负责党建工作的组织推动、业务指导、督促落实等工作;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工作;负责党的政治思想工作和宣传统战工作,加强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负责组织人事、机构编制等工作;指导协调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社会事务办公室(挂民政所牌子)。承担指导、推进、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开发、社会保障、文化旅游、广播电视、教育、科技、卫生健康、扶贫开发等社会事务管理工作;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乡村振兴办公室(挂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办公室、统计站牌子)。负责统筹农业农村改革,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负责制定乡村振兴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负责统筹协调农业产业发展、农业农村人才建设、乡风文明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基础设施建设;负责统筹推进乡村振兴先进镇、示范村、现代农业园区申报创建工作;负责乡村振兴工作督促检查;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负责履行法律规定和委托授权的行政执法等职责;负责制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计划并落实;负责协调和配合上级职能部门派出基层站所、执法队伍,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社会治理和群众工作办公室(挂依法治理办公室牌子)。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戒毒禁毒、平安建设、网格化管理、社会管理创新、防范和处理邪教、群众来信来访、综合分析和了解社情民意、处理辖区内非正常上访、群体性和突发性事件、维护社会稳定等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工作平台建设;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应急、安全生产综合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协调、监督督查街道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矿山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察、应急处置及抗震救灾工作;根据相关规定建立各类登记备案制度;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村镇建设管理办公室。负责拟订并实施乡村规划;负责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的监督管理、审批核准,负责村镇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的审核;负责村容镇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公用设施等村镇建设管理工作;负责村镇建设综合开发,做好重点项目的征地、拆迁、安置等相关工作;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财政所。负责宣传贯彻财经法律、法规以及党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负责组织和管理街道财政收入和支出,编制执行街道年度财政预算,监督街道单位预算执行,编制财政决算,推进预算绩效管理;负责街道非税收入的管理;负责街道财政信息公开;负责发放各项政策性补贴,管理和监督街道财政各类专项资金;负责对街道国有资产的购置、登记、处置管理;负责指导和监督村(社区)集体资产、资源以及债权债务管理,代理村级会计核算工作,按管理权限监督街道范围内各单位的财务活动;负责对农民负担进行监督管理;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便民服务中心(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牌子)。负责民政、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教育体育、卫生健康、农业农村等领域下放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便民事项的办理服务;负责便民服务站、村(社区)便民服务代办点建设和管理服务工作;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社区治理服务中心。负责社区建设与管理服务工作,负责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引导及管理等服务工作;协助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协助做好城市建设、城市管理、物业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社区网格化建设等工作;负责农民工服务工作;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二)社会事业服务中心(挂退役军人服务站、宣传文化体育服务中心牌子)。负责教育、卫生健康、旅游、科技等方面的公益性事务服务工作;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三)村镇建设和环卫服务中心。负责辖区内村镇规划建设项目的服务工作;负责村容镇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等服务工作;协助做好场镇环境卫生、交通秩序的管理和规范;协助做好整治临时摊点、乱搭乱建、支杆搭蓬、占道经营,车辆乱停乱放、公共区域乱堆乱放等不文明行为;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四)农业综合服务站。负责制定农业生产规划、计划;负责农业生产新技术、农机新技术的试验示范、推广和指导,负责农作物新品种、新农机的试验示范和推广;负责农作物病、虫、草、鼠等有害生物及农业灾害的监测、预报、防治和处置;负责耕地地力保护,指导科学合理施肥;负责收集和上报农业生产动态信息;负责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科技教育培训服务;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品牌创建工作;负责农产品初加工技术指导;负责制定农村能源建设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提灌站、乡村机耕道的规划和建设;负责农机安全生产;负责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建设指导,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负责农村土地流转登记;负责强农惠农资金的审核;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五)畜牧兽医站。依法承担行政区域内动物防疫和强制免疫的组织实施,动物疫情调查、监测、报告、预防和处置;负责畜牧业、渔业生产先进实用技术的推广和畜禽水产新品种的引进、试验、示范及生产统计;负责畜禽水产品生产过程中的质量安全检测、监测和强制性检验;受市农业农村局委托,承担动物和动物产品的检疫及种畜禽、水产苗种、兽药、渔药和饲料等养殖投入品、屠宰场的监督管理;负责对生产经营人员和村级防疫员加强管理和指导;负责畜牧业、渔业标准化基地建设及无公害畜产品、水产品基地建设,负责畜牧业、渔业经济合作组织建设;协助开展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及渔政执法工作;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六)自然资源所。宣传贯彻土地、矿产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对土地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保护情况实施巡查监督,依法保护耕地;对非法占用土地和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或破坏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毁坏种植条件等违法行为进行制止;受理基层土地和矿产资源违法行为的检举、控告,调查核实土地和矿产资源违法案件,协助上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进行查处;参与编制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规划和登记的用途监督检查土地利用情况;开展日常地籍管理及基础工作;按权限开展土地权属和矿业纠纷的调查、取证、调解和处理等工作;协助组织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等工作,稳定耕地面积;巡查、监测和报告地质灾害;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七)水务站。负责宣传和贯彻执行水利、水资源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制定本辖区防汛抗旱预案,开展汛前检查和汛期值班、旱情监测、灾情报告,协助做好救灾工作;承担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和病害水库整治;协助做好辖区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含地下水开采管理);负责辖区水土保持、水土流失治理及验收工作;负责辖区内水利设施、水域、岸线的管理服务、保护与综合利用;负责河湖水生态的保护与修复,协助做好辖区河道内采砂的监管、水资源和水质的监测、管理工作;协助做好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协助做好农村供水运行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培训农村水利技术人员;负责辖区内的水利统计工作;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八)林业站。负责开展林业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负责林业新技术和新品种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负责林业有害生物的调查、监测、预警、防治和处置;负责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的组织实施、督促检查和退耕还林工程检查验收;组织开展天然林资源保护和巡山护林工作,管理本辖区护林员;开展林业先进实用技术培训;负责林木采伐、林权证办理申请的受理、现场勘验、审核上报和管理服务;负责森林防火工作,组建义务扑火队;按照国家规定和下达的投资计划,负责新增造林的组织实施和检查验收;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和名木古树管理服务;负责林地、林木纠纷的调解和处理,上报林业违法案件;负责林业统计数据的收集、整理和上报;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九)广播电视服务站。负责拟订广播电视发展规划,协助街道、村建立健全农村广播电视网络;负责广播“村村响”、电视“户户通”工程建设、运行、维护和节目的安全播出;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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