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2-12-12 11:15 来源: 华蓥市阳和镇 浏览量: 【字体:大 中 小】
内设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承担镇党委、政府的日常工作;负责综合协调、党务政务公开、文电、会务、保密、史志、档案和机关后勤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党建办公室。负责党建工作的组织推动、业务指导、督促落实等工作;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工作;负责党的政治思想工作和宣传统战工作,加强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负责组织人事、机构编制等工作;指导协调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社会事务办公室(民政所)。承担指导、推进、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开发、社会保障、文化旅游、广播电视、教育体育、科技、卫生健康、食药等社会事务管理工作;负责低保、特困人员、流浪乞讨人员、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留守儿童、留守老人、残疾人、养老服务、老协、村(居)自治、社区建设、殡葬、区划地名、社会组织管理等工作;负责村(社区)服务、村(社区)事务公开等日常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便民服务中心、农民工服务中心(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社会事业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宣传文化体育服务中心)等直属事业单位的职能职责;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乡村振兴办公室(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办公室、统计站)。负责统筹农业农村改革,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负责制定乡村振兴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负责统筹协调农业产业发展、农业农村人才建设、乡风文明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基础设施建设;负责统筹推进乡村振兴先进镇、示范村、现代农业园区申报创建工作;负责乡村振兴工作督促检查;负责制定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和农村经济管理、农林牧渔产业化发展、商贸流通业发展、招商引资等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综合规划和农业资源的开发利用;负责农业防灾救灾工作;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统计法规、制度和标准,按照规定搜集、整理、分析、提供、管理镇基本统计资料;负责镇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监测工作,督促镇辖区企事业单位完成统计调查任务;参与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和专项调查,完成国家和地方统计调查任务;负责建立健全统计台账和统计信息网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农业服务中心。负责制定农业生产规划、计划;负责农业生产新技术、农机新技术的试验示范、推广和指导,负责农作物新品种、新农机的试验示范和推广;负责植物病、虫、草、鼠等有害生物及农业灾害的监测、预报、防治和处置;负责耕地地力保护,指导科学合理施肥;负责收集和上报农业生产动态信息;负责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科技教育培训服务;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和品牌创建工作;负责农产品初加工技术指导;负责制定农村能源建设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提灌站、乡村机耕道的规划和建设;负责农机安全生产;负责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建设指导,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负责农村土地流转登记;负责强农惠农资金的审核;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畜牧兽医站。依法承担辖区动物防疫和强制免疫的组织实施,动物疫情调查、监测、报告、预防和处置;负责畜牧业、渔业生产先进实用技术的推广和畜禽水产新品种的引进、试验、示范及生产统计;负责畜禽水产品生产过程中的质量安全检测、监测和强制性检验;受市农业农村局委托,承担动物和动物产品的检疫及种畜禽、水产苗种、兽药、渔药和饲料等养殖投入品、屠宰场的监督管理;负责对生产经营人员和村级防疫员加强管理和指导;负责畜牧业、渔业标准化基地建设及无公害畜产品、水产品基地建设,负责畜牧业、渔业经济合作组织建设;协助开展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及渔政执法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村镇建设管理办公室、社会治理和群众工作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依法治理办公室)。负责履行法律规定和委托授权的行政执法等职责;负责制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计划并落实;负责协调和配合上级职能部门派出基层站所、执法队伍,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拟定并实施乡村规划;负责村镇耕地保护、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的监督管理、审批核准,负责村镇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的审核;负责村容镇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公用设施等村镇建设管理工作;负责村镇建设综合开发等相关工作;做好重点项目的征地、拆迁、安置等相关工作;负责开展农村生态环境治理;负责辖区内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贯彻落实;负责开展环境保护日常监管、检查发现问题和情况上报工作;负责采取有效措施,改善辖区生态环境质量;参与并协调有关部门处理突发环境事件;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戒毒禁毒、平安建设、网格化管理、社会管理创新、防范和处理邪教、群众来信来访、综合分析和了解社情民意、处理辖区内非正常上访、群体性和突发性事件、维护社会稳定等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工作平台建设;负责统筹推进辖区内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和法治宣传等工作;协调辖区各方共同做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法治建设工作;负责贯彻落实村镇建设和环卫服务中心等直属事业机关单位的职能职责;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本辖区应急管理日常工作,贯彻执行应急管理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应急管理部门的工作部署,承担辖区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森林防灭火、防汛抗旱、消防安全、抗震救灾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财政所。负责宣传贯彻财经法律、法规以及党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负责组织和管理镇财政收入和支出,编制执行镇年度财务预算,监督镇单位预算执行,编制财政决算,推进预算绩效管理;负责镇非税收入的管理;负责镇财政信息公开;负责发放各项政策性补贴,管理和监督镇财政各类专项资金;负责镇国有资产的购置、登记、处置管理;负责指导和监督村(社区)集体资产、资源以及债权债务管理,代理村级会计核算工作,按管理权限监督乡镇范围内的各单位财务活动;负责对农民负担进行监督管理;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