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4-03-15 09:35 来源: 华蓥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浏览量: 【字体:大 中 小】
一、四川华蓥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部。负责综合协调经济开发区的政务和事务;协助领导处理日常事务;负责拟定经济开发区有关管理制度,并组织监督执行;负责经济开发区宣传工作;负责经济开发区政工人事、文秘、信息、调研、电子政务、机要保密、档案管理、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等工作;负责经济开发区各项接待工作的统筹协调工作;负责机关后勤、会务、车辆管理及服务工作;负责经济开发区各项工作及领导交办事项的督查督办;牵头做好综合治理及信访维稳工作;依法拟定经济开发区财政、国有资产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承担经济开发区财政收支管理责任,编制年度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监督财政性支出;负责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工作;负责政府性基本建设资金的计划、拨付及管理;负责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党群工作部。负责经济开发区党工委重要工作部署的督促检查;负责党工委日常工作;负责落实党工委领导批示的承办和督办事项;负责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形势任务的宣传教育;负责党工委信息工作;负责调查分析各阶层的思想动态,掌握和处置舆情;部署和检查督促宣传政治思想工作;负责组织、指导、检查、监督理论研究、学习、宣传等工作;负责管委会机关员工思想政治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受理、交办、转送、查办和处理涉及党群组织的信访案件。负责研究指导经济开发区各级基层党组织建设和群团组织建设,组织并开展党建和群团工作研究;宣传和贯彻党的统战政策,做好党的统战工作;负责规划、协调和指导党员和群团组织成员的教育、管理、发展工作;负责指导企业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负责经济开发区党员和群团组织成员的理论教育、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形势教育等计划安排;负责培养选拔优秀中青年干部和后备干部;负责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拟定经济开发区干部职工教育工作总体规划;负责落实有关人才政策;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规划建设局。参与编制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控制性和修建性详细规划;参与经济开发区内各类建设工程的规划、设计、审查,经报批后组织实施;负责经济开发区内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建设管理等工作,指导入驻企业开展规范化建设;负责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协助经济开发区内土地权属认定、征地、补偿以及拆迁安置、土地综合开发利用工作;负责协调公共水、电、气、广电、通讯等要素保障工作,并督促按规划建设;贯彻执行国家房屋建设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经济发展局。参与制定经济开发区产业发展规划,贯彻落实产业政策;负责指导产业项目合理布局,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提出建立和完善招商引资政策投资环境的意见和建议,拟订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企业激励政策、规范政务服务及完善相关制度的办法措施并组织实施;加强项目管理,编报经济开发区重大项目,向上积极争取项目、资金;负责经济开发区规模以上企业培育、固定资产投资等统计工作,组织会计业务培训;负责对经济开发区内企业的生产经营进行指导,协助有关部门保护投资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保护企业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协调处理企业在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经济开发区经济运行情况分析;参与企业财政扶持政策的制定、审查报批和税收优惠政策监督管理;负责协助相关部门及金融机构做好政府性投资的融资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安全环保局。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制定经济开发区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制定安全生产规划、目标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监督、指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参与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依法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负责综合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经济开发区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组织编制经济开发区应急预案和规划;负责督促指导企业编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推动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和预案演练;指导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指导火灾、水旱灾害、地质灾害等防治。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经济开发区环境保护规划,制定环境保护政策措施;负责水、气、土壤、声等环境污染防治和日常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牵头落实经济开发区环境目标责任制、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指导经济开发区循环经济、低碳经济和环保产业发展;负责经济开发区环境统计和信息发布,组织实施生态园区创建工作;参与环境污染及违法行为查处和责任追究;负责编制园区环境应急预案,督促指导企业编制环境应急预案,推动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和预案演练;监督企业依法办理环保、安全、职业卫生、消防等相关手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行政审批局。依法对入驻企业涉及市本级的发改、自然资源、住建、市场监督、税务、卫生健康等相关证照、手续办理进行审查、审核、审批,并实施监督管理;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七)高兴物流园区管委会。主要负责指导市现代物流业发展中心开展工作,物流园区的具体业务工作及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环保等工作由市现代物流业发展中心具体承担。
二、四川华蓥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管理单位:
(一)华蓥市工业发展中心。市工业发展中心是市政府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正科级,由四川华蓥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代管。
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园区的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负责入驻企业履约监督管理和建设生产管理;负责为入驻企业服务,协调处理涉及园区的具体困难和问题;负责园区人才工作,做好入驻企业用工保障,协调处理就业服务工作;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发展区物流、外贸等供应链服务的政策措施;负责园区内科技创新、知识产权、商务、涉外事务等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华蓥市工业创新中心。市工业创新中心为四川华蓥山经开区管委会管理的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是:负责指导企业科技创新、技改、专利认定、高企认定、成果转化、技术应用推广、金融信贷服务(供应链服务)等工作,增强企业协同创新能力,推动企业创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