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华蓥市医疗保障局内设机构及管理单位

发布时间: 2022-12-15 16:31   来源: 华蓥市医疗保障局   浏览量:     【字体:

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安全、保密、信息、宣传、信访、政务公开、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对外合作交流、有关综合性文稿起草和史志编纂等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等工作;负责人事管理、党的建设、群团组织建设、扶贫等工作;负责全市医疗保障系统干部培训、评选表扬等工作。

(二)待遇保障股。执行广安市基本医疗保险、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含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生育保险等医疗保障政策统筹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拟订医疗救助政策、贯彻落实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负责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医疗救助等有关工作。

(三)业务指导股。组织实施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等相关工作组织拟订全市经办服务规程,规范经办服务窗口建设;拟订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协议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定点医药机构服务评价体系;拟订参保征缴、关系转移接续、就医管理和医疗费用结算等办法;统筹协调税务、社保征收(统征)部门划转医保基金工作;负责指导医疗保险信息化、大数据建设等工作;督促做好全市医疗保障机构管理和风险防范等工作。

(四)监督管理股。组织起草有关医疗保障领域的规范性文件,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依法行政工作;监督实施医疗保障目录和支付标准,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监督实施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贯彻执行全省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执行广安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组织拟订涉及医疗保障领域公共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

(五)财务股。负责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基金管理、内部审计;承担单位年度财务预决算、医保基金预决算和统计报表等工作。

二、管理单位

华蓥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负责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医疗救助服务、长期护理保险业务等经办工作;负责参保扩面、审核支付等工作,负责基金征缴协调工作;负责异地就医备案、联网、费用结算等工作;负责配合做好本市医疗保险定点协议医药机构基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医药采购平台和价格服务监测工作;负责建立健全和实施医保基金内部控制制度,严格执行医疗保障基金财务管理制度,维护基金安全;负责医疗保险政策宣传和咨询工作;负责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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