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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内设机构及管理单位

发布时间: 2024-04-29 11:36   来源: 华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浏览量:     【字体:

一、内设机构

(一) 办公室(0826-4821034)

负责机关日常政务工作综合协调;负责机关绩效管理及重要事项的督查督办、文秘、信息、档案、信访、保密、接待、保卫、宣传、精神文明、党务、纪检、群团、公车管理及值班安排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后勤服务和资产、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管理和机构编制、队伍建设等工作。

负责组织办理局机关职责范围内的行政许可事项。承担本系统、本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承担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调解和规范性文件审核和备案工作。

(二) 经济运行与企业股(0826-4823850)

分析工业发展情况,起草工业经济综合性文件,拟订年度工业经济责任目标并监督实施;负责工业经济信息收集、处理、研究、发布,负责工业经济运行综合管理,监测、分析工业经济运行情况,对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指导协调经济发展。

统筹大中小企业协调配套发展;负责大企业大集团的培育;负责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培育;指导省、市确定的重点非公有制企业发展;负责中小企业发展规划和综合协调工作;指导企业实施改组改造和兼并重组,指导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加强管理工作;指导工业企业家协会开展业务工作。

拟订鼓励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进小企业创业平台建设,开展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和中小企业发展基地建设工作;指导开展小企业创业辅导培训;组织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规范中小企业服务市场;指导和促进创业投资发展。

负责实施农产品加工发展的综合协调服务,推动食品饮料产业发展,监测行业运行态势,拟订行业的支持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并实施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技术标准、技术规范;指导农产品加工业产品质量安全和标准化工作;负责农产品加工示范企业和标准化工作。

综合分析市场动态和发展趋势,拟订工业企业开拓市场和产品促销的政策措施,支持企业巩固和扩大市场份额,组织和指导工业领域运用“两个市场”尤其是走出去战略的实施和会展等市场拓展活动。

负责工业企业生产运行中涉及财政、金融、税收等方面问题的协调;牵头搭建工业企业信贷资金的融资平台,指导企业融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指导工业企业直接融资和通过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参与工业企业上市培育和奖励;推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负责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备案工作,指导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行业自律组织建设。

指导协调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组织落实国家和省有关中长期培训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负责工业和信息化系统引进国外智力和企业管理人员出国培训工作。

负责市民营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统筹协调,督查民营经济工作各项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开展民营企业评议政府部门、领导干部联系重点民营企业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全市民营经济发展调查研究,拟订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创新民营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督促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完善小微企业名录库。负责民营企业维权,建立健全民营企业行政申诉协调办理机制,建立全市统一企业维权服务平台,统一受理民营企业诉求,配合完善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受损补偿救济机制。负责实施轻工、纺织等行业管理,组织编制并实施行业发展规划;监测行业运行态势,研究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拟订相关支持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工业旅游和旅游工艺品开发工作;组织评审“省工艺美术大师”和申报“中国工艺美术大师”。

承办市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三) 技术改造与创新股(0826-4824312)

负责全市技术改造投资管理,协调全市技术改造推进工作,贯彻落实技术改造投资方针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企业技术改造投资规划、年度计划和引导目录;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的意见;负责技术改造项目的立项、核准审查转报和项目登记备案工作,监管技术改造投资情况;组织申报重点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协调落实技改支持资金;负责相关企业技术改造项目享受优惠政策的确认;监督国家专项技术改造项目设备招标工作;了解掌握全市技术改造投资情况,负责技术改造投资统计工作。

依法负责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拟订企业技术创新政策措施和指南,组织推动产学研联合和重大关键平台共性技术攻关;按照规定程序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企业技术中心申报、认定和建设管理工作;组织申报国家重大技术创新专项,编制企业技术创新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企业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鉴定、验收;牵头推进工业设计工作。

负责推进工业品牌战略的实施,参与指导名牌产品和驰名商标创建工作;指导工业企业加强质量管理和标准化工作;组织实施省、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技术标准和规范;负责重大技术装备和机械行业管理,组织编制并实施行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相关政策;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负责争取重大技术装备专项资金;负责组织转报重大科技专项;指导和管理市政府确定的骨干企事业单位重大技术装备工作。

(四) 产业与信息化股(0826-4853279)

贯彻落实中央、省产业政策,制定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拟定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准入条件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工业结构调整和布局;负责产业政策确认;负责联系工业领域的社会中介组织;组织发布市重大工业经济政策信息;宣传贯彻和督促落实中央、省有关工业化、信息化、无线电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工业经济和信息化发展的重大战略研究;组织起草促进新型工业化发展的政策建议。

负责新材料、建材、机电、电子信息等重点产业发展推进工作,拟定行业发展战略、规划并监督实施;实施行业管理,分析发布行业发展动态及市场信息,指导行业企业对外合作与交流,协调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组织指导承接产业转移工作;负责中央、省规定的行业特许经营工作。

负责研究新兴产业发展态势,提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方向和重点领域;牵头拟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产业规划、技术规划、产品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技术、企业、产业链培育建设;组织推进相关重点项目和技术经济合作。

负责实施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行业管理,制定并实施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引导产业合理布局,推动产品结构调整;组织申报国家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国家级专项中的电子信息产品项目;组织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企业和产品认定;组织推进电子信息新产品研发和产业化。

负责产业园区建设发展的服务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产业园区、产业集群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产业园区合理布局,负责推进重点产业园区建设发展,推进园区公共配套设施建设,组织实施产业园区公共服务平台项目计划。承办产业园区发展监测运行分析,提出政策建议。

统筹推进新型工业化和信息化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相关政策;负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协调和管理,组织相关部门制订通信管线规划并承办相应的管理工作,协调电信市场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事项。

贯彻国家科技信息动员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拟订科技信息动员预案;组织地方信息装备、物质的征用、人才和技术动员。

负责无线电管理工作。

负责能源化工产业发展和行业管理,编制行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监测行业运行态势,拟订支持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监控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除外)管理工作,承办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具体工作。牵头拟订新能源产业发展的产业规划、技术规划、产品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负责煤炭、成品油、天然气的综合调控、紧急调度,组织协调工业经济运行中生产要素重大问题。负责成品油市场的日常管理及成品油市场的行业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成品油的综合调控、经济调度;负责成品油市场规划、规范性文件、技术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成品油市场建设项目的验收,监测分析成品油市场运行态势,协调处理成品油市场中的重大问题;负责成品油市场执法工作。

承办市工业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玄武岩产业发展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五) 资源综合利用股(增挂节能股牌子)(0826-4821787)

宣传贯彻国家和地方有关节能法律法规;制定并实施节能检察计划;对用能单位履行节能和能源相关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工业和信息化节能降耗、循环经济发展、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工作;负责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节能评估审查,监管考核重点用能企业节能工作;组织申报国家、省政府节能技术改造奖励资金项目。负责工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组织申报国家、省财政淘汰落后产能专项资金项目。

(六) 安全与电力股(0826-4821787)

宣传贯彻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负责履行本局管理工业行业安全生产综合管理职责,指导本局管理工业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和电力的安全管理工作;加强行业的安全教育培训;参与行业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时上报安全事故综合分析和行业安全统计。负责电力综合调控、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负责工业和信息化应急管理 。

负责电力行业管理和监督;贯彻执行电力工业的行业规划、规范性文件、技术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电力建设项目的验收,监测分析电力行业运行态势,协调处理电力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实施电力经营许可,依法管理供电营业区划分工作;负责电力的执法工作。指导农村电气化工作和电力行业安全生产,协助处理电力行业重特大安全事故;组织电力建设项目验收。

(七) 盐业管理股(0826-4824312)

组织贯彻落实国家、省、广安市盐业政策、法规规章;负责组织编制全市盐业行业发展规划,制定产业政策;指导和推动盐业行业结构调整、技术进步;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食盐生产、批发企业及其负责人和高管人员信用记录,纳入国家统一的社会信用体系,对有违法失信行为的企业及高管依法实施联合惩戒;负责推动市内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加快建设食盐电子追溯体系,实现食盐来源可追溯、流向可查询、风险可防范、责任可追究;指导工业盐生产经营企业建立生产、销售记录制度,协同相关部门依法查处无标识或标识不清的盐产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做好食盐零售价格市场监测和特殊情况下的价格干预工作,保持食盐价格基本稳定;配合卫生部门做好碘缺乏病防治监测与宣传工作;负责盐业行业的统计、分析,监测盐业行业经济运行态势,协调处理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承办市政府交办的有关全市盐业行业管理、食盐专营管理的其他事项

二、管理单位

 (一)  华蓥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中小企业情况;配合政府有关部门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为中小企业提供产业结构调整、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强化公司治理方面的政策、法律以及相关知识(包括工商、财税、金融、产权交易、土地转让等方面的规定和办理程序)的咨询、培训与策划等服务;联系或委托各类社会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协助推进中小企业改革与发展,推动中小企业开展科技创新、产品开发工作,促进企业推行全面质量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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