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4-10-10 17:24 来源: 华蓥市教育科技和体育局 浏览量: 【字体:大 中 小】
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加挂政策法规与内部审计股、信访股、行政审批股牌子)。负责机关文电处理、文秘、信息、档案、保密、财产、后勤、绩效管理工作;负责教育科技体育新闻舆论、宣传工作;负责督办落实上级领导、局领导交办事项和有关会议事项;负责督促、协调、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工作;指导教育科技体育系统文书档案管理工作;牵头编写教育科技体育年鉴及教育科技体育志的工作;牵头承办网络舆情监控工作;负责机关政治学习;负责拟定教育科技体育发展和改革政策;承办教育综合改革有关工作,承办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负责教育科技体育系统法制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推动教育科技体育系统政务、校务公开;负责反腐倡廉、党风廉政建设和纠正不正之风;承办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督查督办教育科技体育系统重大信访案件、群体性突发事件处置;牵头承办教育科技体育系统综合治理、维稳、防邪、禁毒、扫黄工作;负责教育科技体育系统内部审计、监管等日常工作。指导各类教育科技体育社团发展;牵头承办民办高中阶段、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设置(分立、合并、变更、终止)申报和其他需市级审批的教育科技体育机构、社团设置审批服务;牵头教育科技体育对外交流合作及外事工作。
(二)学前与义务教育股。负责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宏观管理工作;负责义务教育质量检测工作;负责指导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学校教学业务、教学改革、科技教育及学校管理工作;规划指导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学校的科学研究及成果转化运用工作;负责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学校学籍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特殊教育、妇女儿童教育工作;负责指导教材教辅选用和校本教材开发;负责指导教育信息化工作;审核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的设置、更名、撤销;承办语言文字工作。
(三)普通高中与职业教育成人教育股。统筹管理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会同有关方面拟定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教育发展规划、评估标准和教学指导性文件并指导实施;负责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学生的学籍管理,公办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设置申报,指导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基础能力建设、教学工作、课程改革、教材建设及教师培训工作;指导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的设置规划及人才培养的评估监测工作;指导成人教育、社区教育以及扫除青壮年剩余文盲工作;规划指导全市普通高中、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科学研究及成果转化;牵头普通高中招生及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指导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实习实训等工作;规范培训机构办学行为。
(四)学校德育与艺术卫生股。负责拟订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和学生德育工作实施方案,统筹管理学校德育、思想政治课一体化建设、国防教育、精神文明建设、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指导学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小学规范开展学生军训;负责学校艺术教育管理,指导和管理中小学艺术特长生的审查申报工作,组织参加、承办和指导学生艺术类展演、竞赛活动;负责学校卫生教育、健康教育,统筹指导学校未成年人近视防控、常见传染病防控、爱国卫生运动等工作;统筹管理中小学课后服务,指导中小学规范开展研学旅行实践活动,指导学校开展劳动教育、综合实践活动;指导文明校园、学校少年宫、双拥、卫生城市及校园文化建设工作,指导学校开展家校共育工作,做好教育科技体育系统关心 下一代工作。
(五)科学技术股。拟订科技创新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及科技重大专项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高新技术发展和基础研究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重大关键技术攻关;拟订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发展以及社会发展领域科技创新的规划和政策措施,提出重大任务并组织实施;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及产业化、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等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技术市场、科技中介组织、科技评价机构和科研诚信建设工作;指导农村科技进步和县域创新驱动发展工作,推动科技兴村和农村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业科技园区的相关工作,促进生物技术发展及产业化,推动绿色技术创新,开展科技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拟订市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并监督和实施,参与拟订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实施科技报告制度;组织实施相关领域平台、基地建设;承担科研项目资金协调、实施、评估、监管等工作,协调提出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政策措施建议;牵头组织市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基地)建设,负责相关园区业务指导,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科技服务业发展相关工作;承担重点实验室的建设管理和科研条件保障规划等相关工作;推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加强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承担全市技术转移体系和区域科技创新建设工作,负责科学技术奖励相关工作;协调推动科技金融创新;负责国际、国内科技合作与交流;实施“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合作计划;承担创新体系建设、科技体制改革工作和科技统计、科技安全、科技保密工作;指导科普基地的申报、科技馆建设。
(六)体育股。贯彻执行国家、省等各级有关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学校、竞技、群众体育发展规划和实施;负责学生健康水平、体质监测、体育学业水平考试、体育特色学校建设等工作;负责运动员队伍和裁判员队伍建设、管理,指导运动队训练及相关活动;负责二级以上运动员的申报和三级运动员的审批服务工作;承办、参加市级及以上的体育竞赛活动,组织和指导重大体育竞赛(活动),负责反兴奋剂工作;指导社会体育团体业务工作,指导企事业单位、群众团体和个人举办的体育活动;负责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志愿者队伍建设、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全民健身计划”,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指导体育设施(设备)规划、建设和监管;负责监督实施体育市场和以商品形式进入流通领域的体育产品的管理,对体育经营单位的条件进行审核、登记并定期验审;管理体育健身市场及体育中介组织对外交流的经营活动;组织指导体育产业开发,为体育经营者提供技术咨询服务;配合有关部门规范、管理全市体育彩票市场。
(七)安全与后勤管理股。贯彻执行教育科技体育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牵头教育科技体育系统安全工作;拟定学校安全及后勤管理有关规章制度并指导实施;组织协调学校安全应急处置、重大安全事故处理;督促指导体育竞赛、体育场馆的安全工作;指导学校食品安全、校园环境、学生用品采购等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开展校车及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负责教育科技体育风险管理保障体系建设;负责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
(八)教育督导股。统筹和组织教育督导工作,负责制定教育督导工作规划、教育督导评估体系和方案;组织对市政府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辖区内学校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教育质量评估监测等开展综合督导评估;组织和指导各校(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考核聘任专(兼)职督学等工作。
(九)发展规划与财务管理股。参与拟定筹措教育科技体育经费、拨款、投资和有关经费管理的政策措施;统筹管理市本级教育科技体育事业经费及各级专项资金、教育基金;指导教育科技体育系统基建、学校救灾和灾后重建相关工作;指导国内外教育科技体育援助项目工作;负责教育科技体育经费投入情况统计,协助有关部门监督管理教育科技体育系统的国有资产;指导学校和所属单位财务、账务预算、决算及财务监督管理工作;牵头负责拟订教育科技体育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及体育产业发展规划,负责制定中小学、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计划,负责全市教育结构调整、学校布局规划,牵头教育科技体育系统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和发布工作,负责教育科技体育重大决策事项和重要文件起草工作。
(十)组织人事教师股。负责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的日常事务工作;牵头负责教育科技体育系统党的建设;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统筹规划、指导教师队伍、教练员队伍、教育科技体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和专家管理;负责教师资格认定和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及教师待遇工作;负责指导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制订中小学教师学历达标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离退休职工管理、人事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学校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指导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和分配制度改革;承办教师、教练员聘用和校(园)长聘任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纪检工作,领导机关群团组织的工作。机关党委设立机关纪委,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纪检、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工作。机关党委办事机构由市教育科技体育局党组按照有关规定设置。
二、管理单位
(一)华蓥市教育科学研究室(华蓥市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办公室)。全面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正确的教研方向,深入基层,服务基层;根据实施素质教育的需要,开展教育思想、教学理论、课程设置、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和教学评价等研究;根据本地实际,提出执行教学计划、课程目标和使用教材意见,为学校决策提供依据;组织开展教学研究活动,帮助教师熟练掌握教材和课程标准,改进教学方式,提高课堂教学效益;开展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实验,总结推广教改经验、探索教学规律、推动教学改革;组织对教学工作的检查评估,监测教学质量,改进教学评价的内容、形式和方法;根据实际需要,组织编写必要的教学参考资料,跟踪、收集和整理国内外教学改革动态资料以及本地的经验,及时进行信息交流;深入教学工作第一线进行调查研究,指导学校和教师突出工作重点、难点,解决疑点,跟踪教改热点,对普遍性的问题深入调查,积极研究,提出意见,为教育教学决策提供依据。
(二)华蓥市教仪电教站(华蓥市教育网络管理中心)。
1.市教仪电教站负责全市中小学实验及功能室的建设工作;负责全市中小教学仪器、图书及音体美卫劳技等设备的装备工作;负责全市中小学教学仪器设施设备的检查、指导维护等工作;负责全市中小学教学仪器的管理及使用工作;负责全市中小学教学仪器的账务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中小学实验教学的研究工作;负责全市中小学实验教师的培训工作;负责理科实验操作考试等其他工作。2.市教育网络管理中心负责全市中小学电教及信息技术设备的装备工作;负责全市中小学电化教育及信息技术设备的检查指导工作;负责全市中小学电化教育及信息技术教育的研究工作;负责做好全市中小学计算机的配备及教育城域网日常管理、升级换代工作,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负责精品课堂的录播、微课的录制、网络舆情监控及“三通两平台”的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中小学信息技术管理人员、教师信息技术能力提高培训及各类信息技术考试等工作。
(三)华蓥市教育考试中心。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有关高考、自考、成考、书法水平测试等各项招生考试工作的方针、政策,具体实施招生考试的相关规定、意见和办法;做好各类考生报名信息采集工作,严密细致地组织好普通高考、成人高考的报名、政审、体检、填报志愿、组建档案、考试及公布成绩等项工作;承担自考的报名考试工作,组织做好自考报名和考试工作、及时公布考试成绩、按时发放毕业证,组织自考考生按规定办理毕业审批、转免考、更改考籍等手续;负责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书法水平等级测试的报名、资格审查、考试、成绩公布和证书发放工作;做好各类招生考试的统计、分析、档案整理工作;负责招生考试的安全保密工作,执行招生考试纪律,调查核实招生考试工作中发生的重大问题,配合有关部门处理各类违纪舞弊事件,保护考生和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