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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蓥市教育科技和体育局职能配置

发布时间: 2024-10-10 17:21   来源: 华蓥市教育科技和体育局   浏览量:     【字体:

华蓥市教育科技和体育局(简称市教育体育局)是市政府的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办公地址:华蓥市汪杜路415

办公时间:

上午:830—1200

下午:2:30—6:00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826—8394202

市教育科技和体育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科技体育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制定教育科技体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和规划并指导实施。

(二)负责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和布局结构调整,组织初审地方教材。负责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负责教育科技体育系统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发布工作。

(三)推进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负责全市义务教育的指导与协调,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指导高中阶段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和成人教育工作。

(四)负责教育科技体育经费统筹管理,参与拟定筹措教育科技体育经费、拨款、基建投资的政策和措施,监督全市教育科技体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指导国(内)外教育科技体育援助、合作项目的执行。

(五)主管全市教师、教练员和科技人才工作。负责管理教育科技体育系统教职员工、教练员,规划并指导教育科技体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教师、教练、科技人才招聘和校(园)长的聘用工作。组织实施教师继续教育、岗位聘用、职务评聘、培养培训、调配交流、转岗分流、辞聘解聘、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等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配合有关部门任免考核有关学校校长和下属事业单位干部,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六)统筹和指导教育督导工作,负责对全市学校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指导教育发展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的监测工作。

(七)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工作计划,指导普通话推广工作。

(八)指导基础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教材、教辅建设和管理工作。

(九)综合管理民办教育,规范民办教育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十)指导学校思想政治、德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法制教育、国防教育、科技教育等工作。

(十一)统筹管理学历教育招生考试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高校、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和就业指导工作。

(十二)规划指导教育科技体育系统的科学研究及成果的转化运用工作。指导教育技术装备和现代信息技术教育工作。

(十三)指导教育科技体育系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开展与国(内)外的教育科技体育交流与合作,承担涉港澳台科技援外与国际科技援助相关工作,指导乡镇(街道)及相关部门对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工作。指导汉语国际推广工作,负责教育科技体育系统出国留学人员、外籍教师、教练、专家的申报管理工作。

(十四)拟订全市创新驱动发展规划及科技发展、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起草全市有关科技发展的政策措施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十五)推进全市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指导科研机构改革发展,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推进全市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

(十六)牵头建立科研项目资金协调、实施、评估、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组织拟订市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并监督和实施,优化科技资源的配置。

(十七)拟订全市基础研究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全市重大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协助做好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建设运行和监督管理。推动科研条件保障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十八)组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统筹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研发和创新,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

(十九)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组织实施。

(二十)牵头全市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二十一)统筹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推进区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推动科技园区建设。对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基地)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实施行业监管。

(二十二)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推进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全市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指导全市科技保密相关工作。

(二十三)会同相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相关规划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拟订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

(二十四)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编制全市引进国(境)外智力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外国人来华工作政策。推动建立外国顶尖科学家、团队吸引集聚机制和重点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承担重点外国专家服务工作。

(二十五)统筹规划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全市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和监督管理。

(二十六)统筹规划全市竞技体育发展。指导体育训练、体育竞赛和运动员队伍建设,参加、承办广安市级以上运动会和竞赛工作,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负责组织、监督反兴奋剂工作。

(二十七)统筹规划全市学校体育发展。指导和管理学校体育工作,制定学校体育教育、青少年业余训练的规划和工作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督促和检查。指导和管理全市中小学体育测试和体育特长生的申报工作。负责二级以上运动员的申报和三级运动员的审批服务工作。

(二十八)统筹规划全市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二十九)拟订体育产业政策,管理并发展体育市场。配合做好体育彩票管理工作。

(三十)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信访维稳、保密和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三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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