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华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1-01-26 14:14   来源: 华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量: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有关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方面内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11日起至202012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华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华蓥市红星路232号;邮编:638600;电话:0826-4830288;传真:0826-4821609)。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广安市委五届十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信息公开在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作用,聚焦做好新时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工作开展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准确把握公开重点,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0年我局无新制作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有行政许可16项、行政征收3项、行政检查23项、行政奖励4项、其他行政权力31项和公共服务事项8项;政府集中采购12项,“全程网办”事项和“最多跑一次”事项100%,事项网上可办率100%。并主动在市政府门户网站的行政权力、公示公告、五公开、部门动态等栏目公示公开信息68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依申请信息公开2件,1件行政诉讼胜,诉讼胜率100%;1件正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工程施工纠纷案件,已历时2年。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细化部门责任分工,明确信息公开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程序和形式,确保组织落实、人员落实、措施落实。同时,落实好信息公开审核制度,执行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

(四)平台建设情况

明确责任领导和联系人,确定专人做好政务信息发布、运营维护等工作,主动服务保障市政府门户网站。

(五)监督保障

    住建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同时设立了政务公开常设机构,建设系统各单位均明确了专门股室负责本部门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建设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网络体系不断完善。及时召开专题会、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会议,定期或不定期研究解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有效地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

0

136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66

0

394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3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2

8.7239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纠正

 

0 

0 

0 

 0

 0

1

 0

 0

0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总体上看,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在有序、有力、有效地推进。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了依法行政,发挥了政府信息的服务作用。在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个别股室、站所信息公开存在重形式轻内容、重数量轻质量、重程序轻实体等现象;二是个别股室、站所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有待提高。下步将从以下四个方面进一步改进:

(一)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提高各股室、事业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切实把政府信息工作作为深入推行政务公开、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切实抓紧抓实。

(二)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以贯彻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机制、责任追究、保密审查、社会评议等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为抓手,认真解决制约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瓶颈,积极探索建立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地开展。

(三)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指导督促局属各股室、事业单位充分运用网络、媒体、固定的公开场所等平台,主动、及时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建立局信息宣传奖惩机制,定时督促检查各部门信息报送及公开情况,对相关完成情况进行通报,逗硬奖惩,加大住建局政府信息宣传及公开力度。

(四)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培训。由于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尚不十分熟悉,认知度、关注度不够。因此,需进一步加大对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住建系统工作人员公开信息的主动性、自觉性和业务能力,同时增强广大人民群众主动获取政府信息的意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华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1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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