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6年4月2日,市委基层执法领域专项巡察进驻动员会正式召开。会上,市委第一巡察组组长就本次巡察任务与工作安排进行通报,并传达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有关工作要求。市司法局党组书记主持会议并表示全力支持巡察工作。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在会上作表态发言。
会议指出,今年1月,四川省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领导小组以一号文件形式印发《关于集中整治攻坚决战的若干措施》,明确要求县级结合实际开展基层执法领域等专项巡察;本次专项巡察将坚守政治巡察定位,聚焦基层执法领域的热点、痛点、难点、堵点,结合基层执法领域实际开展政治监督,着力发现一批典型问题和问题线索,积极回应群众关切,推动解决一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会议强调,市委高度重视巡察工作,全面对标中央、省委和广安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安排部署,推动巡察工作深入开展。
会议要求,各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职工要充分认识这次巡察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决策部署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严肃认真的态度,自觉接受巡察监督,全力配合,共同完成好本次专项巡察任务。专项巡察组和各被巡察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主动担当作为,深入研究巡察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协调解决巡察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按照市委的统一安排部署,市委基层执法领域专项巡察组将在市委党校(巡察组驻地)工作1个月。巡察期间(2026年3月31日至4月30日)设专门信访电话:19028200071,电子邮箱:hyswxcz1@163.com,并在巡察驻地市委党校门口、各被巡察单位办公楼门口分别设置意见箱。巡察组受理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9:00至18:00。根据《四川省市(州)、县(市、区)党委巡察工作办法》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市内各执法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有关部门处理。

川公网安备
51168102000215号